公司名称、办公地点等均未改变,各员工职务及工作内容也未变,但公司法人发生变更,请问原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属于公司一方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员工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公司被收购,我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需要再重新签订合同吗,或者在原有合同上加盖公
公司被收购,我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需要再重新签订合同吗,或者在原有合同上加盖公章
公司的名称变更,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的新的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前旧合同的日期可以吗?
现在是这样的情况,我原来2012年10月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两年期限,快到期了。我公司原来是有限公司,2014年7月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现在公司重新出具了合同,合同期限是2012年至2015年,但是2012年的时候公司还未更名,那这样签订出来的合同是不是属于无效合同?
集团公司北京分公司因自身经营出现问题,现要员工重新跟另一个北京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肯定属于劳动合同违反,但是否也属于违反的合同法? 如果我不走劳动法,我走合同法可不可以?
债务人法人代表和股权变更,债权人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是否要向新股东
债务人法人代表和股权变更,债权人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是否要向新股东,法人发送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