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别人以我的手机号码发布房屋虚假信息,对我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本人于2009年7月10号去长沙体验生活,当暑期家教,而在网上看到一信息,于是我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跟那个人谈了很久约定次日去他说的那个地方见面,但次日打电话接了不说话,后来关机,于是我就回家,然后在网上搜索他的手机号码,才知道他是一个已经行骗6年的骗子,湖南卫视晚间新闻也报道过,于是我变发短信骂了他几句,而
你好,我的手机号码被人发布到网站上,说是出售房子。我可能最近因为某事得罪了什么人。我去派出所报案,想通过法律手段帮我查询到是谁做的。那些官爷居然说没办法,让我换一个手机号码得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打击这些恶人。
请问,有人在网上公布了我的手机号码,并编造说我是骗子,什么卖安利的传销之类的。我的生活和工作不堪其扰。请问我应该走什么法律渠道。还有就是网上发布的话,如何取证
我是一名大学生,用的是电信,前几天我查话费,说我欠费一千多块,我打人工服务台,他说我的一千多块是用无线宽带用的,可我本人一直都没用过(我保证),而且我没跟任何人说过密码。现在我的手机停机了,可我不想白交这一千块,再说我的手机被别人用了一千多块,我开始一点都不知道,电信没给任何提示。我和当地电信联系了
一两年前的手机号码,商点给乱编的身份证号,一直在使用,现想换成本人的身份证号,结果被拒绝,说“有文件规定,不给换户。”,可怎样追回手机号码的正当权益?
02年丢失身份证,被人盗用办理全球通业务2个号码,到2011年移动电话告知我欠费加滞纳金近40000
我于2002年寒假回家丢失身份证,是移动公司第一次通知在2009年10月说我在我在02年4月5日和4月25日办理了2张全球通业务的手机好吗,我已向移动公司核实,当时移动公司清欠办说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我表示同意,但是迟迟没有下文。 第二次通知在2011年2月14日,还是让我去交纳话费和滞纳金。 本人可以确定2011年4月我在
请问:移动公司盗用消费者身份信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移动业务,移动公司该负什么责任?本人是否可以要求索赔?如果其称尚未产生费用,给停办业务,是否就可以免除任何责任,不进行赔偿等。(时间已有三个月,是否真的未产生费用,现不详)我该做些什么呢?谢谢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