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13日上午乘坐广州市汽车站到怀集班车在三水长途汽车站下车,回到住处后发现电脑包里笔记本电脑被盗,盗窃者将电脑换成重量相似的汽车广告书。我下午到三水长途汽车站报案,无人受理,并称丢了就找不到了。请问我应该去哪里报警、备案。难道让同类的事件再一次发生吗?难道我就应该像他们说的那样认栽吗?
药店营业员上班时间,药店资金被盗,当时就一为营业员他去帮顾客拿药,后顾客(估计跟盗贼一起的)不买了,后才发现钱没了,药店没摄像头也没见证人,营业员需要赔药店损失吗
2010年12月19日晚,家中被撬门(当时家中无人,盼盼防盗门被撬开,响声很大),致使丢失现金7500元,及金银首饰若干计3000元左右,合计损失10000多元。该小区有物业管理,并且我们也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事发后,物业对我们的损失一直没有明确的答复,请问:家中被盗,物业管理是否应该对被盗财物进行相应的赔偿?(已报公
元旦当天和女朋友出去玩,带了一台单反相机.包里面财物加起来有一万五千元.我们是在玩电玩的时候不小心包被小偷偷走了.监控录像能够清楚看到整个过程,不过小偷戴了帽子,脸看不清楚. 已经报案,但是报案之后我就只有在家里等吗? 如果抓到小偷,相机已经被卖.那能够索赔吗?他没钱赔的话,那就是说我要自认倒霉吗?
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财物被盗,该向单位索赔吗? 案列: 因为在超级市场做某品牌的临时促销员,而单位(超级市场)外派(外派到其他超市做市场调查),该工作范畴本不属于促销员职责范围,导致个人财务被盗(电动摩托车一辆),以此可以向该单位索赔吗?
在昆明住宿财物被盗,房间门锁是用磁卡打开,是部队的招待所,没有监控录像
本月13日,在昆明总装接待中心,早5点左右,发现房间皮箱内财物被盗,笔本电脑,数码像机等13900元左右的财物,遂即报案。警察来现场已查过,该酒店没有安装摄像监视器,9时左右找到酒店负责人,推脱不肯负责,因我已买好当天到北京车票,11时离开昆明,不知道该怎么办?
2001年初本人开了一间网吧05月1日被盗总价值12万,大概在5月中旬我所购买电脑的电脑公司报案有人来维修被盗电脑,刑警队当时把嫌疑人抓获并且通过嫌疑人的供诉抓了另外一名销赃的嫌疑人,据这名销赃嫌疑人说电脑全部是另外一个叫赵辉(化名)的人托他转卖的,后来查证此人和那名主犯一直同住在一个租用的民居里,后来卖完电
过年回老家,可是回来后发现家中的首饰被盗,门窗完好,报警后说最近有小偷会用钥匙开门,事后在把门锁好,把柜子锁也关好,如果你不开柜子根本不知道被盗。在这种情况下,物业是不是有责任赔偿?
2001年初本人开了一间网吧05月1日被盗总价值12万,大概在5月中旬我所购买电脑的电脑公司报案有人来维修被盗电脑,刑警队当时把嫌疑人抓获并且通过嫌疑人的供诉抓了另外一名销赃的嫌疑人,据这名销赃嫌疑人说电脑全部是另外一个叫赵辉(化名)的人托他转卖的,后来查证此人和那名主犯一直同住在一个租用的民居里,后来卖完电
我是湛江某大学学生,因3月5日中午8:30——12:00,电脑放在宿舍,在此之间电脑被盗,之后向警方报警,警方在形式上来了宿舍,竟然掏出手机对犯罪现场进行拍照而已至今也么有任何反映。就犯罪现场来分析,我的电脑是被盗窃者经用脚对门踢了两脚,学校的门就被踢开了,门上留下两个清晰的脚印,校方与警方都未对此证据提取
我在361购物时发现放在上衣口袋里的手机被盗,立即告诉店员自己财物被盗要求立即关掉卖场的音响并马上拨打自己被盗的电话 ,但店员没有及时关掉音响,随后报警,待警察15分钟到后 电话已经打不通了,没有追回自己损失的财物。这样的责任由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