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把两家阳台之间的平台(公摊面积)打通,占为已用,私自改成私人小花园,应该怎么解决呢?找物业物业不管,街道也不管,派出所管不了,打官司能解决这个问题吗?
因为打通的关系,而且在平台上修上许多不锈钢花架。所以我家阳台变得很不安全,请问我可以以哪些理由向邻居提起诉讼呢?我希望能变回原来的格局。也就是说,我想恢复平台的原貌,停止对我家造成不良影响,打官司的话,这样的目的可以达到吗?不是因为钱的问题,只是因为人活一口气啊!因为和隔壁协商不成,家里人还被打了,整个小区闹得沸沸扬扬。
2009年9月在大信海岸购房,合同上规定房屋建筑面积138平方米,套内110.5平方米,公摊27.5平方米,2010年12月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建筑面积133平方米,套内110.5平方米,公摊22.5平方米。购房合同上规定计价方式按照套内面积计价,但现在问题是公摊面积减少,发展商不同意退款。
还建房,尚未入住,隔壁用铁栏围起来(到我窗户下),已交一年物业费。居委会不管,物业不管(居委会代收)。协商二次未拆除怎么办?1,民事诉讼需要多少钱2,我能要求居委会退还物业费吗(居委会收了物业费,不作为)
我住在6楼,隔壁的邻居私自将他门前大约1平米左右的公摊面积用自己安装的防盗门封死,并将我所住的这一侧楼道内唯一的窗户封在防盗门内,这个窗户有消防逃生的作用,我们个人找到他沟通,他以“这样做的不只我一家”为由不予理睬,并且态度恶劣,我们找到物业,物业以没有执法权,管不了为由不予管理,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应该
你好,我是兴安盟的,我买了一个一带二门市,上面还有三层。但我们一带二为内楼梯,内楼梯在我们一带二室内。现在开发商要很多公摊给面积我们,请问何不合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谢谢!
安置房车库有朝南和朝北的两种价格(830.00/平方和700.00/平方),买19.25平方的朝南车库,它的面积(含墙体的建筑面积)16.8平方。其余的2.45平方说是楼梯间的公摊面积,而楼梯间的公摊面积是由两户朝南会两户朝北的人家公摊的,而朝北人家的公摊面积是安朝北的车库单价,请问朝南人家的公摊面积应安什么?
我所住的房屋四年多了,但现在房开商说现在要把我们的其中一个通道改建为门面,说是以前设计图就是这样的,可我们买房子时就是看中了宽畅的大门才买的,请问房开商有权利改建已经买的房屋吗?
我想咨询一下: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公摊面积的约定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有没有强制性列入购房合同条款?我的购房合同是在2010.3.26签订的,当时合同中没有约定。现在感觉公摊比例大于当初开发商宣传的得房率(我保存有当时开发商的宣传彩页,彩页中有注明得房率)所以觉得在公摊比例上开发商欺骗了我。我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