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汽车销售工作的,但是10年11月份卖了一辆车,卖到曲阜去了,但是弄错了,客户现在开的车与合格证信息不符,也就是说他现在开的车辆等于是一台我们4S店没卖的车辆,而他挂上牌得车辆在我们店还没有卖,想和他换一下车,但是客户不干,非说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导致我们现在这一辆车没法卖,张律师,我该怎么办呢?
我公司向第三人租用一辆轿车,两年后发现这辆车的登记行驶证等所有信息都是公司的,可公司的确没有出资买过这辆车,怀疑是一名公司员工自己出资买了辆车租给公司,因为公司有免费的牌照额度就挂在了公司名下,他怕自己租给公司影响不好就请一个他的好友出面,让其好友以车主身份与公司签合约租车给公司,现在我们想知道车子到底算
合同第四条:新FT。5366首付53000元(五万三千元整),剩余5000元(五千元整)待过户完之后再付。 这是2010年5月13号签的合同,当时过户的时候我就把剩余的5000块钱都给她了,现在他起诉我说剩余的5000元没给她。我该怎么办,要是打官司我赢的几率大吗?谢谢请帮我!
请问:车辆过户 有登记证书 行车证 车主身份证 但是没有 购车发票 保险单 没有车主本人到场签字 和车主的 委托书 。这种情况下车子能过户吗? 如果说 我是车主 在不知情的 情况下 同以上的条件 车子被过户了 二手车交易市场 有责任吗? 我可以起诉 交易市场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你好,我是汽车租赁公司,把车租给他人后,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的车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对方有人员伤,现在对方伤的人把我公司为第二被告起诉了要求赔偿。我想问一下我们租出去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和我们有责任们吗
您好:本人买了一辆二手车,正常签订交易协议,手续健全,但这个人在卖给我之前造事了,我不知道,卖给我之后逃逸了,警察通过原车主找到我,请问这件事我该怎么办?
本人亲属07年2月因公出差,车辆肇事,造成九级伤残,鉴定时是第一节腰椎压缩性骨折,但是第一次检查时还有第二节、第五节腰间盘突出,此两项没有同时作伤残鉴定,请问这两项是否可以同时作伤残鉴定??如果可以的话,是否得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另外,现在诉讼期效已过,现提出诉讼请求的话是否有何理由可以延长诉讼期(本人
本人亲属07年2月因公出差,车辆肇事,造成九级伤残,鉴定时是第一节腰椎压缩性骨折,但是第一次检查时还有第二节、第五节腰间盘突出,此两项没有同时作伤残鉴定,请问这两项是否可以同时作伤残鉴定??如果可以的话,是否得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另外,现在诉讼期效已过,现提出诉讼请求的话是否有何理由可以延长诉讼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