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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产权证

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产权证,为了控制业主起诉,开发商要求想要办理产权证的业主必须签一份放弃补偿的协议,因家里急需产权证,无奈签下了这份协议,现在产权证已经办完了,想继续起诉开发商,请问这种情况有胜算吗,如果起诉,应该是怎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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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wpa6143
提问时间:20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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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办理时间与合同上签的时间晚是否违约(麻烦各位帮下 非常感谢)

我想请问下 我原来住的房子需拆迁 国家有金钱赔偿和房屋赔偿两种形式 我家选择的是房屋赔偿 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合同上的形式是<<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生效时间是2006年4月19日 我们已在当日把全部房款一次性付清 06年4月30日交房给我们 因5月劳动节的原因 物管不让进房装修 因此于06年5月12日到新家装修 <<重庆市房

nanajun 已解决 2009-02-05 回复(1)

签订购房合同时 开发商不约定办理产权证怎么办

我买的是期房,先交了一大半的房款。当初只签了认购合同,现在开发商要求签正式合同了,但合同内容大多为霸王条款,尤其是不约定办理产权证的问题。而且说签就这样签,不签后果自负。我想知道1:合同中没约定办理产权证,如果将来产权证办不下来,开发商是否有责任。2:我不签合同,能否算我违约 3:这种情况下我能否申请退

云儿在飘 已过期 2009-07-20 回复(1)

开发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甲开发商的楼租给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10年。乙公司花500万装修,3年后经济效益不佳,只支付了1年房租,甲方把乙方告上法庭,要求无条件收回房屋。 开发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hello-abin 已过期 2010-01-30 回复(5)

二手房买卖合同未对买方首付时间及办理贷款时限做约定该怎么办?

您好!请问:我是二手房的卖方。在小中介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未对买方首付时间及办理贷款时限做约定,只是写了“房款到帐”腾房。这几天就要去房屋所在的区房管局去打买卖协议,在这份协议上有付款时间的相关条款吗?在这上补签首付及贷款时限行吗?如果没有或不行,该怎么办?如果补签了房管局买卖协议付款时间就和中介

hOH2202 已过期 2010-09-05 回复(3)

开发商拖延办理房屋产权证问题

  我于2003年1月1日在天津购买了天津银座房地产开发集团销售的一处商品房,至今未办理房产证(该小区大部分业主已办理,只有最后买清盘房的未办理)。我多次询问,回复总是在办理中。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谢谢 谢谢各位律师。如果起诉,不知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少?听说打官司很麻烦的,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tjqgc 已过期 2010-09-15 回复(5)

逾期未办理产权证合同里有没有规定按多少比例赔付

我最近想购房,在准备签合同的时候发现,合同里规定交房540日内办理产权证,逾期未办理的,卖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每年赔付,逾期买房人也可退房,但没有赔付,这样的合同是否合理? 谢谢!!

飘香梦 已关闭 2010-10-10 回复(0)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

开发商在合同中强行将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的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是违法了?在签订合同时不允许我们做任何的修改,全部是开发商提前做好的合同,合同里还有很多不合理的条款,如不签就不退1万元定金。无奈,我们只好忍辱签了合同。11月10日就该交余下的30%房款了。我们

RHg9767 已过期 2010-11-06 回复(1)

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使用面积怎么办?

你好!本人于2009年2月在广西岑溪市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面积为94.16平方米,有设计图纸。总价为155350元,现由于两栋楼房之间要改为路,此路通过另一栋同一开发商的商品房,所以开发商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的情况下,造成我一楼的商品房少了一个6平方米的阳台和两个约0.5平方米的窗台。请问我该怎样向开发商提出赔尝?相关法

HH健 已关闭 2010-12-29 回复(0)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中介未注明办理产权证过户时间限期

你好,我妈妈(买方)和中介、卖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上面未注明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的期限,这就意味着可以无限制的拖下去,导致我方现在很被动。请问,此事该怎么办??

duck798 已过期 2011-01-03 回复(4)

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约定,甲方就可以随意拖延过户时期吗

各位律师:您们好 在2002年,甲方(合川区云门镇政府)将一批公房出售给镇上的4百多家居民住户。按照甲方官方的合同要求,当年当月,乙方(本人)和所有的购房户向甲方缴纳清楚了购房所需的一切税费,甲方负责办理〈房地产权证〉等一切过户手续。 同一批次的购房户于2004至2006年取得了《房地产权证书》,没再补交任何费

平安多多 已关闭 2011-04-06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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