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折迁户转让折迁的地皮,我想买下来建房,但不知怎样才能把土地使用转我名下,要什么手续?怎么样来办理?以后才没有纠纷。谢谢
我家有一栋3层楼房(占地面种200平方米,集体土地)于1990年5月份,我父亲与买方签定一份转让协议以5万元转让出(合同上我母亲没有签字,买方不是我们一个乡的),不知道现在该合同是否有效,现在我父亲已过世,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该怎么办 要怎么入手才能收回,麻烦各位大律师帮我想想办法说得清楚点,谢谢
2005年的时候!家里把一块土地永久承包给了另一户!并签订了合约!合约写明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但是对方至今没有付清!现在国家建设需要占用那块土地!请问我们可以收回土地么!有什么法律依据! 当时签订的合约是我爸和对方按的手印!而且合约也写明了要是国家占用的情况!我方不能获得任何利益!现在国家需要占用!我们
本人原是农村户口,后以为城市改造土地被征用而转非农 原集体房屋后改国有划拨 现在要拆迁了 本人可以要求迁建么
我家是农业户,但是没有地,后来向别人转租土地,并签署了相关合同书,镇上可能要征用土地,所以甲方反过来以各种理由借口告乙方,目的想收回土地
现有一折迁户转让折迁的地皮,我想买下来建房,但不知怎样才能把土地使用转我名下,要什么手续?怎么样来办理?以后才没有纠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