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土地使用证在村民间可以转让吗?
一般是可以的。
不可以转让。
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是申请审批制的,使用人不可以随意转让的。如果使用人不需要使用了,应由村集体收回,可根据本集体内部符合使用土地条件成员的申请,另行报批给予。
但现实中,很多村民将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很多受让人是不能实现受让目的的。只有那些受让人也是该村集体内部成员,且又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才能通过补办申请和审批手续后,才能成为宅基地的合法受让人。这其中应当看出,转让人的转让行为是违法的,其所得的转让款,是不当得利。
如果是依承包合同取得的土地,应当是土地承包证,承包土地是可依法流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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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都是无偿供给的,无须转让,可以互换;或者转让房产而不是土地证;如果只是空的宅基地,转让后新建的房产可能不获合法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