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施工途中,电压不稳,检查变压器三个猴子只有两个是正常的,另一个是用铝线连接,当事人准备去查看一下这根铝线,刚上去就被高压吸过去触电身亡,象这样电力设备不完善的情况下,责任怎样划分?当事的人的家属怎样能的到索赔?
在河道中钩鱼时,上面有高压电10千伏。鱼杆触上后身亡,县河道中钩鱼时,上面有高压电10千伏个人在禁鱼期钩鱼,并在禁止垂钩的河流上钩鱼负主要责任赔70%。遗下妻和上初中的儿子,一个是儿子的抚养费,一个是老人的赡养费。对于家庭来说,天塌了半边。但我们这儿的河流并没禁止垂钩,只有禁鱼期间不让钩鱼。询问法院这样认
在河道中钩鱼时,扛着鱼竿走不小心碰到,上面有高压电10千伏。鱼杆触上后身亡,高压线上没有任何禁示标志产权属于游公司一审中对方承担70&我承担30&,对方认为1我是在禁鱼区钓取鱼种的行为.2电力设备架设符合规定标32009年4月13日新江日报用于证明钓的时间属于禁鱼期。我任为触电和禁渔期是两码事,遗下妻和上初中的儿子,
河道中钩鱼时,扛着鱼竿走不小心碰到,上面有高压电10千伏。鱼杆触上后身亡,高压线上没有任何禁示标志产权属于游公司一审中对方承担70&我承担30&,对方认为1我是在禁鱼区钓取鱼种的行为.2电力设备架设符合规定标32009年4月13日新江日报用于证明钓的时间属于禁鱼期。我任为触电和禁渔期是两码事,遗下妻和上初中的儿子,一
欧律师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老房子要翻新,在老房子的旁边就有一个高压线塔(先有房子后才有高压电线塔),离老房子的外墙还不到2米,现在房子要翻新,在一层保持与高压线跟老房子一样的距离,但在二楼就飞出了1.5米(就是我们说的阳台),在农村都是这样做的,在建二楼时刚好有台风,那供电局就拿了一张安全责任通知书让
某村村民请外地民工自建楼房,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去喝水时(不到3分钟),一8岁小孩偷玩吊车,吊车马达漏电导致触电身亡;该吊车为屋主租借回来给施工队使用的。请问小孩父母、包工头、施工人员、屋主、吊车主人分别有什么责任?赔偿金大约是多少?
漏电保护器是98年农村电网改造时的,2006年重新签订居民供电合同规定了室内是用户自己维护,但漏电保护器电业局并未给更换,用户在使用合闸的时候不行触电身亡而保护器并没有起到保护作用,并且电业局在这期间没么对农户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讲解也未曾到农户处检查,现在他们以漏电保护器在产权分界点之后也就是在农户的维护
我母亲骑自行车在一条没有斑马线、没有红绿灯及无任何警示标志的单向双车道,由西向东横过马路被一辆由北向南行驶且速度较快的大型货车撞倒在地,严重颅脑损伤送医院急救后不治身亡。在事故现场有明显的刹车印,刹车印约30米,母亲被撞时倒地的位置为东面非机动车道(路边)。此条道路两边为乡镇村民房屋,距离非常近,所以
我母亲骑自行车在一条没有斑马线、没有红绿灯及无任何警示标志的双向单车道,由西向东横过马路被一辆由北向南行驶且速度较快的大型货车撞倒在地,严重颅脑损伤送医院急救后不治身亡。在事故现场有明显的刹车印,刹车印约30米,母亲被撞时倒地的位置为东面非机动车道(路边)。此条道路两边为乡镇村民房屋,距离非常近,所以
我母亲骑自行车在一条没有斑马线、没有红绿灯及无任何警示标志的双向单车道,由西向东横过马路被一辆由北向南行驶且速度较快的大型货车撞倒在地,严重颅脑损伤送医院急救后不治身亡。在事故现场有明显的刹车印,刹车印约30米,母亲被撞时倒地的位置为东面非机动车道(路边)。此条道路两边为乡镇村民房屋,距离非常近,所以
木工厂房屋维修,工厂黄老板从社会上请来两台农用车运输材料,车主即司机分别称李师傅、曹师傅。工厂派锅炉工秦师傅(男,61岁)参与此项工作。在工厂内,曹师傅把车停妥当后将车钥匙交给李师傅,称其要到医务室打点滴,如果装好材料后帮着把车移到旁边而不影响别人做事。车装好后,李师傅上了曹师傅的车点火准备移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