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已多年,后妻子患了间歇性精神病。近日妻子将丈夫砍伤后又将自己也砍伤,两个孩子均不到18岁,请问谁是监护人,是丈夫方家属还是妻子方家属,如有责任应由谁来承担。谢谢律师解答!!!
受伤者病历摘要:刀伤致右前臂、背部出血痛越2小时。查:背部右肩胛区可见四处分别长约12cm、15cm、17cm、14cm、裂口,组织外翻,脂肪组织外露,伤口活动性出血,背部右侧第12肋区可见一长约8cm伤口,伤口边缘整齐,活动性出血,右前臂北侧可见长约20cm裂口,深及肌肉侧,组织外翻,肌肉外露,伤口活动性出血,患手末梢血运
我哥是在2003被所在地连队的人让我爷爷按了手印同意送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农场精神病院住院,今年2010年2月4日我受我母亲委托从佳木斯精神病医院请假一个月把我哥哥接到了家,在3月5日当地公安局到我家说要把我哥哥送回佳木斯医院,原因是我哥哥拿刀把别人家的塑料大棚给划坏,我就是想问一下这个问题该由谁来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我
你们好,各位律师,下面有个案例请教你们。一男,四十岁,离异,一人生活在一边,前年与邻居发生口角,被邻居打伤,村委会出面调解,药费自理。去年再次纠纷,把邻居之母(七十几岁)打伤,在医院治疗约二千。此男三十岁时有过精神病史并医治过,后离异,孤独懒惰,依低保过日子,所以对医辽费无能力支付,对方要求其父付医
我侄子有间歇性精神病史,因为夫妻矛盾,妻子经常不让他进屋睡觉,事发当晚也是因为妻子不让他在房中睡觉,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用刀砍其妻子为重伤后,他去自首,家人将其妻子送医院急救 ,现在已恢复基本正常,我侄子在看守所关到现在已半年有余,昨天开庭法官说他犯有故意杀人未遂罪,而且在法医鉴定时没鉴定出有精神病史
我的姐姐(30岁,离异,无子女)确证为精神病,现被去医院住院。我的父母都不在北京,他们让我(23岁,刚毕业)来北京照顾姐姐。请问我能否成为姐姐的监护人?
婚前感情很好。婚后生两女,婆家歧视,妻子受刺激。患精神分裂症。开始珍治一次。后来不理,女儿23岁,丈夫要离婚, 有2000163鉴定报告
夫妻离婚,房屋判给女方甲,但其甲女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其合法监护人为女儿乙,房产证上写的是甲名字,现买主丙主张办理过户,可甲一听到要过户就精神激动,不配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其女儿乙需要做些什么,例如公证之类的,具体程序怎么办?在办理过户时甲是否必须到场?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精神病患者,谁负责照料及监护,是不是由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
情况:此人现有两个哥,一个姐,均已成家,家境贫寒,各自养育3个小孩,他姐有一小孩现年15岁患有狼疮红斑病(一直在吃药),两个哥的小孩排老大的刚成家! 谭生,男38岁,未婚!有暴力倾向,现被两个哥哥关在一小屋子里,但经常被他砸坏,逃出来! 村里的人都怕他!逃过两次但未伤到任何人! 请问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