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了一本小说,打算和一个网站签作品约。可是合同里有着这么一条“第十二条 为保证签约作品的质量,甲方承诺全力完成本签约作品的写作。甲方同意,从本协议签约至本签约作品完成期间内,除非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除签约作品外的其他著作之作品的于本协议约定的所有相同的权利授予第三方。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优先购买甲方此期间新创作的所有作品的,于本协议约定相同的所有权利。”
我问编辑是不是合约期5年内,我的其他作品未经网站同意都不能在其它地方发表。编辑说没关系,他们签的只是我这部小说的电子版权。我有点不相信,所以想问问大家!
因为我学的是新闻与传播专业,以后毕业了可能会从事一些经常要写文章的工作,怕因此产生纠纷!希望您可以解答下!
拜托啦!!!
第一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签约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汇编权(包括但不限于简体和繁体中文版,其他外语版本签约作品网络连载发布、电子光盘、电子书下载、手机阅读、多媒体数码发布等形式)独家授予乙方。”
根据合约第一条和上面提到的第十二条,合约期5年内我的其他作品都会受到网站约束吗?
合约我也不好拿给别人看,合约书上有保密义务!希望知道的人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拜托啦!
我想问问,关于小说合约的问题。寄去了合同,但是对方却没有寄回,这样合约算是成立了吗?在法律上有效吗?如果无效的话,就算把小说搬到别的网站发表,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请问:如果租赁合同不到期,房主想提前终止合同,承租人开始口头同意后返悔,在找不着人的情况下,房主能自行将其屋内物品临时存放在其他地方收回房屋吗?(搬家过程有居委会和物业参加),如果不合法,这样做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和后果?
请问:如果租赁合同不到期,房主想提前终止合同,承租人开始口头同意后返悔,在找不着人的情况下,房主能自行将其屋内物品临时存放在其他地方收回房屋吗?(搬家过程有居委会和物业参加),如果不合法,这样做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和后果?
由于我在租凭店铺的时候,我是第3手,是和2手签的合约,一按一租,我都是交租2手的,2手再把钱汇给1手,现在就在合约到期了,我和2手房东说最后一个月用押金抵房租,,年后都没生意,可是就双方协商不了,我就去找1手谈,2手也有押金在她那,可是都协商不了,最后我和2手谈我只交商场的底租,其余的都在我押金里扣除,最后
由于我在租凭店铺的时候,我是第3手,是和2手签的合约,一按一租,我都是交租2手的,2手再把钱汇给1手,现在就在合约到期了,我和2手房东说最后一个月用押金抵房租,,年后都没生意,可是就双方协商不了,我就去找1手谈,2手也有押金在她那,可是都协商不了,最后我和2手谈我只交商场的底租,其余的都在我押金里扣除,最后
本人是在苏州玄鸟科技公司被招聘进去,但是,随后签约公司确实南京一家公司,公司给我的解释是苏州的分公司,当时谈的是试用期3个月工资1450,但是,具体的已经包括车补饭补,我也就认了,但是,到1月底,试用期结束,至今没有给我转正,我就此向公司打辞职报告,公司说要是现在辞职,之前四个月的保险,没有,而且,二月份
2004年我家买了一栋房子,但是还没有把房费澄清,所以至今还没有拿到房证。 但是,上个月收到了从银行来的督促状 是用我家来贷款的督促状。 原来,在我搬进这个房子之前,已经有人用这个房子拿去银行贷款了。 贷款没交,所以收到了督促状。 之后去了与我们签约的物业管理想要问清楚,但是管理我们这栋楼的物业已经
租了个门面,但是租下以后发现不适合做原本想做的生意,请问可以在合同起始日期之前解除合同吗?合同是20号才开始生效,解除合约能退还房租和押金吗?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