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苏州工作,到青岛出差,早晨与母亲单位的一个同事打个招呼,(周末不休息吗,是否出去玩,上网)当时这个女士的男朋友在场,听到后离开,下午该男子持刀冲来,刺伤我,法医鉴定是重伤,刺伤后逃跑,于2011年4月3日在吉林省抓到,现公安局潜送到山东省青岛市, 这个案件对该男子法院可判刑多少年,(从哪个角度处理可判刑最多),赔偿款项多少
甲有预谋到乙甲找乙打架,开摩托车到乙家并将刀绑在摩托车上,在接近甲家路上遇到乙,先和乙打架,然后甲预想抽刀伤人,给乙制止,请问甲要负什么责任
请问 左额头被一刀砍伤--10CM 因此造成毁容 司法鉴定轻伤 处到刑事了吗法院一般怎么判可以判多少年还有民事赔偿怎么赔事情发生在上海 谢谢
我朋友和他姑夫喝酒,发生了口角,我朋友拿刀伤了他姑夫,伤在后背排骨,共有四根,未断,现在已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他姑夫不追究任何责任,他姑夫的所有医药费和营养费都是我朋友出的,我朋友也请了律师,他姑夫答应配合我朋友的律师,让我朋友早点出来,我朋友的家人不想让他姑夫让法医鉴定,现在已成公诉,请问有什么方
我朋友和他姑夫喝酒,发生了口角,我朋友拿刀伤了他姑夫,伤在后背排骨,共有四根,未断,现在已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他姑夫不追究任何责任,他姑夫的所有医药费和营养费都是我朋友出的,我朋友也请了律师,他姑夫答应配合我朋友的律师,让我朋友早点出来,我朋友的家人不想让他姑夫让法医鉴定,现在已成公诉,请问有什么方
内蒙通辽人李欣在青岛博弈职业技术学院持刀伤人后 校方怕事态扩散没有报案 现此人在营口市富士康 周边机电上班 仍然逍遥法外没有得到法律制裁 请问此人应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校方有没有责任
一个怀孕5个月的妇女,疑似精神病,没有发生任何争吵,在大白天捅别人两刀,手上和后背两处伤口,伤口短,但是很深,深致肌层,大约有4cm,法医依据伤口长短判定为轻微伤,该孕妇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以对方为孕妇为由将其释放回家,未拘留也未罚款,也没有给受害者支付医疗费,而且一直借口对方家庭困难,怀有身
我一亲属在晚上开车回家路上,途经红边门时两个青年男子以为他是跑黑车的,拉开车门就上车,我亲戚遂向其解释在此过程中与对方发生口角,对方下车后一边辱骂一边开始踢他的汽车,我亲戚就下车与其理论遭到对方两人拳打脚踢(其中一人用皮带抽打其头面部),在此过程中我亲戚为能自保拿出身上的小刀胡乱挥舞刺中其中一人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