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的劳动争议案已由建邺区劳动仲裁会作出了终局裁决:要求单位为我补缴2002年1月至2006年2月社会保险,并且支付加班费。该单位不服上诉南京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建邺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判决:驳回撤销申请.我立即到建邺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过去好多天了,一点消息也没有,我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我想请教一下蒋律师,我的社保单位能为我缴上吗.急盼回音.
如何请求法院让单位为我补缴社会保险?我的这几项赔偿如何计算?
今年单位在没有与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我强行辞退,且无任何理由,无书面通知,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有几点我想请教一下各位律师:1、单位在我入职后拖欠了我十多个月的社会保险时间大概是从2005年~2006年间,请问我需要用到哪部法律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单位为我补缴18个月的社会保险?2、单位拖欠了我四年多的加班费(
您好,我是2004年6月来到一家国有控股的公司工作,2007年1月才给我上的社会保险,我要求公司给我补缴04年至07年之间的保险,公司不但不给补缴,还把责任推给我。以前的合同已写明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可是我并没有享受到公司的保险福利待遇。请问之前的保险公司是否能给我补缴呢?
请问各位律师,如果哥哥及手治疗结束,做了伤残鉴定,请问保险公司及单位又该如何理赔、赔多少?我们给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在某公司上班已经快一年了,但是公司一直都没有帮我购买社保,现在我已辞职了,想要公司补缴社保,到当地劳动局提出仲裁,劳动局人员说社保的事情要到地税办理(社保缴费是地税负责的),到地税那边,地税说这是劳动局的事情,找劳动局,两边都互相推搪,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啊???
2010年3-12月参加工作,未上保险,也没签合同,要求单位补缴保险
2010年3-12月参加工作,未上保险,也没签合同,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单位说未缴保险与我个人有关,不同意补缴,请问我有何法律责任?
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单位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购买保险的情况下,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已经在现在单位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应聘时谈好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后给办理保险(五险),至今快一年了,老板也没有跟我签合同和办理保险,我就此事已经跟他说了4次,第一次,说是等人力资源的人来上班再说;第二次,说要问问他嫂子怎么办理的;第三次,说你去劳动局问问看政策什么的;第四次,就说现在就我一人,
我是四川籍的农民工,目前在重庆主城区一学校后勤工作。目前月工资2000元,目前想买保险,麻烦问一下,像这样的教育单位对非本地的农民工的保险交费标准是怎么算的哈,应该交多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