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年限为50年的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到期后,能像70年的普通住宅用地一样自动续期吗
使用年限为50年的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到期后,能像70年的普通住宅用地一样自动续期吗
我于6月初认购名牌房产商商品房,当时交订金2万,并签订认购书。第二天去交了首期后,准备签订正式合同。发现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严重缩水,只有57年。在购买房子前销售人员没有告诉我这个情况,他们说他们的五证挂在销售部,我自己没看不能怪他们。请问我能否要求退回订金和首期?
我想租一块商业用地盖商业房,请问合同最长能签几年?盖好了之后,合同没到期被拆迁了会有补偿吗?我需要什么谁手续?还需要作什么?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如何理解? 到期了 是自动延长时间?还是变成永久?还需要交土地出让金,根据多少,确定延长时间?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这个“自动续期”怎么解释呢?业主需要再向国土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吗?申请的主体是谁?如果要申请的话,一栋楼里的业主,有的申请有的不申请怎么办?
天虹房地产开发公司于 2001 年 7 月 1 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使用年限为 40 年。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2005 年 7 月 1 日将该宗房屋一并转让给大洋公司, 大洋公司将其作为职工住宅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李某于 2007 年 1 月 1 日搬入新居。 该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后,自动收回国家对吗?为什么?
律师你好,本人在江苏去年在当地买了一套1998年的二手房。最近我看了我家的房产证,发现土地使用期限只有50年,土地证上写的土地性质是“城镇混合住宅用地(252)”。有效期:1998年~2048年。 我们知道《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因此70年产权的纯住宅建设用地性质的房子无需担心。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如何理解?到期了 是自动延长时间?还是变成永久?还需要交土地出让金,根据多少,确定延长时间?
国有出让土地,2008年办理土地证(使用性质: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请问现在办理土地证转户手续要交土地增值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