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来沪打工的外来农民工,今年3月4日,我在上海康城租了一间群租房中的次卧,跟房东签的合同为半年(3月4日至9月4日),租金为660元,付一押一,后来因为个人原因,需要退房,所以我自己到网上发布转租信息,同时也跟房东说明了原因,让房东可以带人来看房,若有人看中,就转租出去,然后退我押金和剩余的房租,若没人看房,我就一直住到有人看中为止,当时房东没有任何异意,今年4月9日晚上10点,房东说明天有人要住进来,让我马上搬,第二天(4月10号)中午,我急急忙忙的,正式的搬出了这间房子。而就在我搬走的当天下午,这房间子的新主人搬进来了。 到此,房东应退我押金660元+4月份房租(660元)-6天的房租(140元)。(因为我是每月4号开始交房租,4月份的房租刚刚才交)。 现在的问题是:房东不愿意退我任何一分钱。 对于这样的事情,虽然钱不多,但是作为一个外来务工人员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我也不知道如何给自己维权。 现在我有两个想法: 第一:租房合同和4月份房租的收费凭证都还在我手上(钥匙已经交给了房东,房东已将钥匙给了新搬进来的人),所以虽然那间房里住了人,但那间房对于我还说,我还是有合法居住权利的,所以我考虑如果房东不退我押金和房租,我再搬进去。但是这样,肯定会与新主人产生严重冲突! 第二:寻找有效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不知道如何从哪着手,又担心时间拖得太长于我不利,我也耗不起! 请问,对于这样的事情,我该如何快捷而有效的维权? 一个外来农民工很无助的向您求救!期待您的答复!万分感谢!
我是买房人和卖方人签定了一份押金5000元,但是现在卖方的房产证件和土地使用证等都不是与我签合同这个人的名字,我把钱交给她了,与我签协议的人说在我把全款交上之前她会把过户手续都办到她自己的名下。现在我想退掉不知道这钱能退回来么?请问我要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和卖房人协商
房东来要水电费时,我与他在费用上有分歧,他就让我搬家,合同上没有规定交水电费的具体日期。在搬走时,他拒绝支付押金。理由是我未按合同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他我不住了,但是是他要求我搬走,且有人可以证明这点,那这是不是可以说明我没有违约?他是不是应该退还押金给我?
房租未到期,生意不好想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能不能申请退还押金或者剩余房租?怎么把损失减到最低?
上月30号,跟二手房东签订的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门面房,不过是店中店的形式)租房以后发现,房子在离间,基本没有生意,而且后来知道他收的租金相对高了,现在不想租了,当时房东要求交半年的房租,可没那么多钱只 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合计4500元)还有一个月的押金(1500)。。合同注明剩下的三个月房租一月内交清,否则违
二手房没有房产证,2007年交的房,说是和同一个小区的二期那栋楼一块办。看房后觉得还可以,想请教下能
二手房没有房产证,2007年交的房,说是和同一个小区的二期那栋楼一块办。看房后觉得还可以,想请教下能买吗
租的是外地人盖的公寓 套间 月付 押一付一 现在不想租了 合同说上提前10天登记退房,但是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合同上说的"办公司" 1、现在我找到到了这个小区的"招租办公室"提前9天登记的。2、每个月费租的收据收上说提前七天登记退房。请问他不退我有租金有理由吗? 租的是外地人盖的公寓 套间 月付 押一付一 现在不想租了 合
租房到期多住了一个月,房租都交清了,房东不退押金说是自动续签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租房签了三个月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又多住了一个月,但每个月的房租都交了,搬出的前几天(10天)通知的房东,房东却以我没在前一个月通知为由不退我押金,还说算是自动续签三个月,有这种说法吗? 合同上是这样写的:合同居住到期后乙方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如未通知视为默认以前租期,先付款后住房
租期到11年4月份,租金500元,房屋押金1000元。现在房屋卫生间漏水,房东重新装修卫生间大约需要4、5天时间,本身也因其它原因也想退房,但房东拒绝退剩余3个月的房租和押金。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可以要回剩余租金和押金吗?
我方在于2010年8月3日与房东签订租期为一年的房屋合同,房租为半年付款,但与2011年3月,由于我方关系再无法居住,遂于房东联系退房,由于当时我们签的合同很简单,就只有一些租房期限和房租、付款方式的事宜,并没有退房违约的条款,但由于我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也答应赔付违约金,但是房东却不予以退还我们剩余房款和押
我方在于2010年8月3日与房东签订租期为一年的房屋合同,房租为半年付款,但与2011年3月,由于我方关系再无法居住,遂于房东联系退房,由于当时我们签的合同很简单,就只有一些租房期限和房租、付款方式的事宜,并没有退房违约的条款,但由于我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也答应赔付违约金,但是房东却不予以退还我们剩余房款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