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昌市,我原在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现因工作调动,调入企业单位,但我原个人账户里的钱却无法并入到现在的企业单位里来,因此将来退休后就会有很大影响。区、市两级社保局都在推,我认为这种正常的工作调动应该很好办,所以不知道有什么正常的途径去办理?
您好,我是一家私企的职工,今年是第五年了,公司只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就给我把社保,医保退出来了,但又不让我离职,又干了三年,公司每年以个人形式给我缴纳社保和医保,但个人缴纳的里面没有工伤,生育和失业这三险,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本人2011年2月17日离职,公司从2.9日开始上班,那么应出勤为2.9至2.17(实际出勤8天)。 问题一: 2.2、2.3、2.4日三天法定日,应该发放工资吗?也就是说本月工资结算时是按8天核算还是按11天核算呢? 公司说“离职的人是按实际出勤的天数算工资”的解释是否合理呢? 问题二: 2月份社保,公司要求单位部分的一半要
本人2011年2月17日离职,公司从2.9日开始上班,那么应出勤为2.9至2.17(实际出勤8天)。 问题一: 2.2、2.3、2.4日三天法定日,应该发放工资吗?也就是说本月工资结算时是按8天核算还是按11天核算呢? 公司说“离职的人是按实际出勤的天数算工资”的解释是否合理呢? 问题二: 2月份社保,公司要求单位部分的一半要
我的户口在河北涿州,在北京打工,今年32岁,一直没有缴纳保险,现在有些着急了,请问如果我个人缴纳保险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如何办理?还有就是即使我现在去缴纳,到55岁也不够25年了,是否就不能够享受医保了,我应该如何才好,请求援助,谢谢
我于今年2月17号从原单位辞职,当时结算工资时,公司说本月的社保全由个人承担。扣下来后工资大概还有几百块钱。可到次月5号发工资时没有按时发给我。我打电话问情况。财务告诉我说今年的社保基数还没有公布,暂时不能发放。等基数公布后再多退少补。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谢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