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海淀近郊村里,村里要面临拆迁,我的情况是离婚1年, 现已有男友,但还没有结婚,家有老母亲,身体不好,想写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房产赠于协议,用公证吗,谢谢
原告提出离婚并分割财产,开庭时被告要求在原告单位的十万元集资款一并分割,原告称是借第三人的钱集的资,但是不能举证,也没有口头说有什么证据;开庭十多天后原告出示了一份和第三人的十万元借债协议,被告认为是最近制作的假协议,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是否超过了举证期?被告应该怎么办?
结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合同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均身体健康,思维能力清晰。因为彼此相互爱慕,在平等
我在2000-2003年期间,一直照顾一位独身的亲叔叔,他从未结婚,没有子女,父母已死亡,有三个亲兄弟,但都不愿意照顾他。后来他为感谢谢我照顾他,与我签了一份赡养协议,愿意死后把他的屋房送给我。叔叔在2004年去世,当时我有房子住,也不想别人说闲话,所以没有跟其他人提起过赡养协议的事情。现在因家庭原因我需要一间
我的承包地被征用了一部分。上面给了一个农转非的指标。可是社长要我把剩下的那部分全部退回合作社。并叫我签了一份自愿退地协议。才让转非。请问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我们社还有其他人也在那份协议上签了字的。情况跟我一样的。
我在看房前乙方(中介)骗我签了<看房协议书》说是要作为自己今天从公司外出的证明,就没看协议,只签了名,其他全是中介写的!他之前也没更给我介绍协议类容! (这里乙方是否纯在欺骗行为?) 内容如下 : 甲方委托乙方介绍甲方购买/租凭下列物业,在乙方
自愿离婚协议书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年2月 民族:汉 身份证号:住址:女方姓名:董丹出生年月:民族:汉 身份证号:住址:双方于2007 年11 月16 日在曾都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 ),并生有1名婚生女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
婚内财产协议 甲方:??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XXX, 身份证号:XXXXX。 乙方:?? 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XXX, 身份证号:XXXXX。 甲方乙方双方于2007年某月某日在XX市XX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于2007年某月某日生育一女儿XXX。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
父亲当年买了一套房子,房价8万,他二哥出了1万5,在协议上注明让父母住到百年以后,并且四兄妹签字。几年后,因赌博原因瞒着家人将房子偷偷卖给他人,之后因病过世,知道真相后,我母亲再借钱并向银行贷款将房子赎回,赎回后继续给公婆居住,现因贷款原因,资金紧张,需将房子拿回贴补贷款费,而父亲的亲戚因有一纸协议在
我婆婆在世时曾对家庭财产进行了分配,2005年她去世后,我们家里当时写了一份协议,其协议原件内容为:[[“关于母亲购买街上铺面一间的处理方案如下:母亲生前作价12万元,此铺面由周某(我亡夫)购买,10年内付给两个哥哥一个姐姐3万(兄弟姐妹共4份)每年房租3000元付给父亲(我公公)。铺面今后升值处理,多余部分应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