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与供应商司机合伙偷运自己看管的公司铜粉出去卖(金额2万左右,不清楚他是不是初犯),当场抓获,供应商司机逃走了,于2010.12.28关在看守所,至今仍没有放出来,什么消息都没有,也没有收到检察院的棣捕通知书。想问下这样关在看守所里面超过2个月合法吗?大概会怎样判?我们现在能做什么呢?
我一亲戚在多家银行办理了透支卡共5张,想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用着那几万元,他是公务员,就用自己一个人的身份办理了这么多张,我是做生意的,常年有大量的采购业务,他想我帮他刷卡后现金给他,我想问,如果他没有把钱给还上,我会有牵连吗?会构成支持犯罪吗?如果他还上了,还算经济犯罪了吗?他这种行为算不算经济犯罪
有一经济类情况:一两人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利用便利,以公司是下岗职工劳动企业的名义,在国家财政部门、就业部门获得批准,在银行得到贷款一百多万,又以个人名义借支大部份给公司,收取利息。请问他是否犯罪了 经查,贷款是个人名义,但财政和就业部门是公司的名字,且财政部门已贴息到款了一次
求助一下:目前对于贷款中介这种性质的行业,可有具体的法律规范?以下案例中各方责任该如何界定?谢谢~ ~ ~ 某贷款中介多次为需要贷款的客户提供其贷款所需的文件资料及具体操作流程,在帮助客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所提供的资料存在部分不实或者虚假的情况。现客户拿到贷款后的确用于生产经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由甲乙二人,2000年成立一家公司各自占一半股权。随着业务的扩展不断壮大,由于是亲属关系,公司一直没有分红,资金一直留在公司里运作。然后,在2006年后,甲(公司法人)因身体原因逐步放权,在家养病。期间由乙掌握公司全部业务。然而,乙却通过偷用甲的身份证将股份改为(甲:占30,乙占70).由于是亲属加上甲身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