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代理第三人权利保护 代理人岳长义以自身名义代理张志忠以汽车贷款方式购买车辆,为此岳长义和郑州港路通公司签署《车辆服务协议》约定“岳长义是涉案车辆的实际占有、控制和收益人,车辆入户郑州港路通公司名下,协议期内委托由郑州港路通公司为岳长义代办各种服务事项,岳长义按年度向郑州港路通公司支付服务费,服务期限为2年”。后车辆被案外人以其他纠纷为由扣押4个月,为此岳长义书面请托郑州港路通公司以当事人身份将被扣车辆领回并交付给岳长义,之后岳长义将车辆变卖并用于抵偿以其名义从银行申请的汽车贷款。张志忠向郑州港路通公司和岳长义提起侵权之诉,法院以“推定”郑州港路通公司“知道”张志忠是实际购车人,而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郑州港路通公司和岳长义共同承担侵权责任,是否合适?请问律师。
买房子装修,找了个包头,立合同先预付了三万,但是后面发现他拿了钱装房子,没用这些钱,全都是赊账,最后我家自己出钱把房子弄完,现在那些人没拿到钱的全都来找我家拿钱,还带威胁,请问应该怎么办?
我与现在老公同居2年后,08年结婚,现在感情不和闹离婚,育有一女,老公做生意的很善于算计,房子都是婚前购买还在还贷,与人合伙的公司不让我插手,甚至写好遗嘱,把财产分给他家里哥哥嫂嫂与侄儿侄女们,我手上只有一张他亲笔手写签名的欠条,如有外遇,要他提出离婚,就在市中心给一套100万市场价值的房子和50万现金,我
在超市里做买卖 合同签过但是不在手里 现在超市被合并了合同没到期给我们签了接受合同 可是在年底之前它开不了业 正在装修来年我们不能继续做了着两个半月可以要到赔偿吗大概赔偿金额怎么算?
我朋友离异三年,在舟山市区常年租店铺经营水果店。2008年,认识一本岛男子,之后同居并一起帮忙。09年该男子建议她母亲来店内帮忙,并开始每月付工资给老太太700元。2009年底店面到期,我朋友获得3万转让费,重新又租了一家店铺7万一年,该男子出资1万。两年内我友主外,男扶内。现负债6万,又店面到期,该男子本性暴露(
我有一间门脸房已经租出去,合同没到期。但是租房人把房子又转租出去,这样这份租房合同还受法律保护吗? 合同当中也没有注明不许转让
于老板承包我们整栋楼的建筑,,完工后公司未付给其工程款,(我们只是听他说,没有证据证据证明此事)该公司同意于老板以8间门面收三年的租金抵其工程款,并和于老板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于老板把其中的四间门面租给我们,并签订了租赁房屋合同。在2010年5月,我们的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该四间房卖给了三家人,但在
我用30万元兑了一个歌厅 房租12万,兑完以后8天此地发放了房屋拆迁意向书,我想立即让出兑方反还给我30万元和房租12万。房主拒绝并口称并不知情,口头承诺拆迁时在给予我补偿,但是我等不到那个时候,我刚刚兑过来就接到这样的消息无非晴空霹雳。我应该怎么办。有没有相关法律保护我方利益追回42万元。麻烦您了,在线等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