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10年12月底在一家单位实习,11年2月份转为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为2000元,当我收到2月份工资时只有1000左右,我问公司为何扣了1000,他们给我的答复是工作未满一年休年假需扣掉1000元,我想问一下,在当时我是在未知的情况下,公司也没有给我任何解说,他们就扣了1000元,试问这样可以吗?
年假调休部门经理假条已批同意了,人事以未找人事签字便扣除工资及绩效
请休年假3天+调休1天+4天事假,部门经理已批同意,人事部以未经人事部签字为由扣除8天工资以及整月绩效作为处罚. 以上人事部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以及在此事件中当事存在的不足,谢谢!
我们2月1号放假。 没有书面说明,放假日期。 老总口头说放7天或放到十五,因为是技术工作,也不差这几天。大家电话保持开机,等通知上班。 16号,我们接到信息说“因公司发展规划未完成,技术这面的工作先停止,需要上班时会通知。” 这就是变相的集体炒鱿鱼,而且我们都在试用期,没有签合同。 请问,放假从2月1号到2
春节放假半个多月,到现在一直在放假。如果我现在辞职,是否能拿到放假这段时间的工资? 去和老板谈了一下,老板态度很不好,说“这是私企,放假都不带薪”请问我应该怎么样拿到假期的工资呢? 是通过劳动仲裁还是劳动监察呢?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呢? 谢谢帮助。 私企没有营业执照,工资还能要回来吗?走什么途径
2011年1月27号-2011年2月9号是年假,2月有28天,是否应该发放整月的工资?
2011年1月27号-2011年2月9号是年假,2月10号上的班,2月有28天,一周上6天班,中途请过一天的假,除过3天的正常休假和请的一天假,总上班天数就是15天,我的月工资是800,可老板只发放了我400,这种结算是否正确?是否合法? 您好:我是一名还未毕业的应届实习生,刚入职时老板承诺三个月的试用期后会长工资,现在已经第4个
我的婚假和年假是一起休的,休假天是没有问题,但公司在结算工资时,是按有薪工资960元/月基数计算的,但我平时的补助生活费和相应奖金(实际上就是本人的实发的部分工资)全部扣除了,请问这样是合法吗?我们的公司是美资私有企业,地址在珠海平沙镇 时间是2011年2月份的工资
我的婚假和年假是一起休的,休假天是没有问题,但公司在结算工资时,是按有薪工资960元/月基数计算的,但我平时的补助生活费和相应奖金(实际上就是本人的实发的部分工资)全部扣除了,请问这样是合法吗?我们的公司是美资私有企业,地址在珠海平沙镇 时间是2011年2月份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怎么支付。例如;1997年3月30日至2011年3月30日的员工,年休假工资报酬怎么支付。用人单位在2011年安排职工年休1997年至2010年的年假,年休假工资报酬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