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套经济适用房,2年前李某与房开商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并交了5万元认购金,后来因为某种亲属关系李某一直没有与房开商签订购房合同,房开商也没有将房子收回另卖。
2年之后李某收15万元转让费将该认购书的名字连同5万元认购金转为我的名字(我已经达到购买经适房的条件)。
可是因为时隔时间太长,房开商的预售证已经过期且现房销售许可证又没有办理好,所以不能签购房合同而只有协议书。房开商要求一次性付清房款(单价按照2年前计算),以后再办理产权。
请问,如果以后房开商反悔,不给我办理经适房的产权(居住权)或者要求我按那时的房价补齐差价的话,我起诉房开商,要求办理产权或者退还房款,法院会支持吗?
请问还有没有什么办法规避风险?
因为好像房开商没有销售许可证或者已经过期的情况下售房是违法的。
黄律师您好: 我是山西省平定县生人,1986年2月份我县新成立城关镇环卫队,负责市政管理,我在该单位成立之初即参加工作,职务是统计,外兼收费(主要是各单位、企业的卫生费),一直工作到2002年4月25日,单位换届,新任领导开会重新安排工作,我无法接受当时领导的不合理工作安排,多次向领导反映,无果,遂赋闲在家
我和我弟弟今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是以我弟弟名义购买的,我们商定这套房子我们各占一半的产权,我应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是签订财产协议还是用其它的方式?
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辞工厂里不批,还拖欠两个月工资。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在一个月前我向厂里提交书面辞工厂方不批,一个月之后,我要离开,厂方强行讲他们从来没有接过辞工书,更没有见过厂方出通知在我没有得到厂方批准辞工的情况下,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三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这样规定合不合法?如果工厂凭此理由扣留我两个月工资,该如何维护我权益?期待您的回复。
国企股权转让后,原国企的职工及合同制工人是否有享有股权,其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
请问:两家国营企业,如果投资在异地与一个民营企业,组成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从国营企业调动去该股份公司的职工和管理人员(含正式合同制工人),在国有企业将股份无偿或低价转让给该民营企业后,所调动去的国有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含正式合同制工人),能否享受受转让股份公司的股份,如果不能享受该公司股份,请问该调动去的国有企业
我和老婆在2009年在老婆老家买了1套经济适用房是我和老婆共同出资的,岳母没出钱,但是以我岳母的名义买的. 可是我岳母现在又找到了1个老伴 但是还没结婚.买房子之前我就和岳母去公证过了,以后她人老逝世后房子将归我和我老婆共同拥有.谁都不能占有.而且如果房子要出售必须经过我们一起同意才可. 虽然是公证但是现在心理还是
我想买的是马群南湾营小区的一经济适用房,本人直接跟房主交易,房子明年可以把小两证换成大证2013年可以过户,可以先交一大半房款,留下几万到过户的时候结算清,另外再补交房屋差价的税,注意的买卖需要怎么样的注意和详细的合同比较好,麻烦律师指点
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单位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购买保险的情况下,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已经在现在单位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应聘时谈好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后给办理保险(五险),至今快一年了,老板也没有跟我签合同和办理保险,我就此事已经跟他说了4次,第一次,说是等人力资源的人来上班再说;第二次,说要问问他嫂子怎么办理的;第三次,说你去劳动局问问看政策什么的;第四次,就说现在就我一人,
: 我和老公是外地户口,无法办理房贷,所以想一次性付款买一套便宜的房子。 我们看中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是回迁房),房子是09年的,还要等3年-5年房本才下来。 1·请问我们买这样的房子,签定的合同在房本下来前是否受法律保护?怎样签才受法律保护? 2·另外这个房子并不是甲方的名字,是甲方大娘的名字。我们在和甲方
租赁合同没有到期,租户还在使用场地但已半年没交租金,如何是好啊?
我在两年前出租一个场地给对方,她一直在正常经营.由于期间有一些水电费方面的矛盾,从去年9月份开始他就拒交租金至今,现已累计十多万,有一半的场地她不用也不退回给我,如果走法律程序,可能要一两年,一两年后她欠我约一佰万,到时候怎么执行?按合同我肯定没问题,就是时间我拖不起啊,有没有尽快解决的方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