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21日进入一家公司上班,但其总经理说要试工7天,28号才与我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合同是3月28日起至6月27日止,则21日至27日7天工资则不予发放,这样合法吗?(因为是小型公司,没有打卡机,每天只有签到,但是没有签退的)
抚顺市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来是地方企业,2005年转制与私企合营,私企70%股权原企业30股权.转制后企业说是私企工资保密,就一直没给员工看过工资条,请问这样做合法吗,不合法我该去哪里投诉?谢谢
我是浙江温州的,09年10月中旬进的当地一家公司做技术人员,属行政管理员工,节假日是按国家规定算工资的。因为家里原因必须辞掉工作,所以2011年2月提底提出辞职的,工作到2月底26号。辞职都是按手续办的,由各级领导批准的。公司我们公司是是每月20号发工资的。所以我2月份的工资在3月20日打到我卡上了。可是我的工资被扣
我在一厂里做了有5个月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自身的身体不是很好,上不了那的大夜班(12小时),但是厂里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写辞职表,要扣我40%的工资,请问您,这样合法吗?
单位未给我买生育险,如预产期9月份,我7月份请假,产假是从预产期前15天后75天计算,还是从我请假起开始算,工资是按什么标准发,如我工资是2000的话?这工资是该在人来上班后一次性补发给我还是按月发给我?
2005年8月进的公司,合同签到2012年8月末,2011年的三月,公司以不景气的理由说我工作量大副度减少,让我转岗,把人事的工作接过来,我拒绝了,公司随后就给我了一个通知,说公司不景气,跟我协商让我接人事的工作,未妥,从4月1日起,只给我发合同上规定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一周只要保证两天出勤。请问我遇到这情况应该怎么
2005年8月进的公司,合同签到2012年8月末,2011年的三月,公司以不景气的理由说我工作量大副度减少,让我转岗,把人事的工作接过来,我拒绝了,公司随后就给我了一个通知,说公司不景气,跟我协商让我接人事的工作,未妥,从4月1日起,只给我发合同上规定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一周只要保证两天出勤。请问我遇到这情况应该怎么
我是和公司签订的协议,我3月25号就辞职了,但是我们工资要3月底才发,我们工资是这样算的:580的基本工资加上月的提成。但是我现在去查工资只给我发了400多,(如果正常干满一个月,我能拿1700多),公司称公司的规定就是当月辞职只能拿基本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有权要回我的工资吗?并且我们还有交通和餐补,我能享受
一直以来都以计件月总产量来算效益工资去年我们的上一道工序新上马了两条生产线我们产量一下高了奖金也高了不少 好景不长拿了半年2000左右的工资 公司以亏损为由克扣我们工资人均每月5-600左右 而我们明明是生产的越快越好了 以前都是计件现在把什么油气耗水电全算到我们头上也没一个标准就是公布说这个月亏多少万那个月亏
我们单位说休产假期,工资由社保发(顺产一次性发7000-8000,剖腹产一次性发13000左右,生产时所发生的费用也包含在里面),单位不再发工资,并且在回来上班的那个月,还会扣回产假期间单位帮交的保险,这样合法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