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好! 我是来南京读书的学生,我的房屋租赁期3年整,共36个月,自09年08月01日起至12年07月31日止。付款方式为年付,目前已付了10年08月01日起至11年07月31日止的部分。 前日房东通知欲加房租,不然将把房子收回。我向房东表示没有办法接受再加房租,如果房东将收回房子我可以接受,但是请他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整。但是房东说他去请教专家,专家说房东已经履行合同两年,并且提前三个月通知我,这样仅算部分违约,不需要付我人民币5000元整。又说一般合同不能签这么高的违约金。请问房东所说是否属实,如果真的上法庭我的胜算有多少?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有以下条文: 二、甲方(出租方)在租期内,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其他额外费用。 六、租赁期内,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征得对方同意,并商定补偿损失之费用。 十、双方同意若任一方违反以上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整,以补偿对方损失。 谢谢各位专家!
租房被黑心中介用不合理条件勒索,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属于违约?
前年起,我在北京天泰置业房地产中介租了一套一居室,一直以来都是提前一个月交付下个季度的房租,时间是16日,也就是我2月16日将支付3月16日-6月16日的房租。 这次由于个人原因加上新换了负责收我房租的业务人员(平时都是他们的业务人员到时候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新业务员在18日才打电话通知我要缴纳房租。我到2月
我的情况是否属于岗位变动,是否可以按公司违约解除合同并索赔?
我在一家外企服务4年,本属总经理直接领导,近期被调入其它部门,职务名称不变,工资不变,但直接领导变更成部门经理,从属关系变成部门职员。请问算不算是违约,是否可以申请中止合同并要求索赔? 谢谢解答。 谢谢解答,但是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也没有什么变化。是不是算不上违约?即使从管理层级上下降了一、二个层次也
工作后脱产读研,在单位支付我读研期间基本工资的情况下,其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是否合理?
我在一私立学校工作两年后考上研究生,因考虑到工作难找,便主动请求与单位续签合同,并要求单位批准将我的档案掉到读研的学校以便争取奖学金。最终单位同意与我续签,并调出档案,在合同中规定读研三年间单位每月支付我基本工资700元多一点,毕业后必须调回档案并为单位服务十年,否则需付违约金为三年所发基本工资总和的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朋友一起租住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付三押一,合同一年,合同中规定,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双方协商解决 因为同租人工作调到外地,我一个人无法继续租住,所以我在3个月快到期的时候,提前了18天通知房东,并表示愿意多付12天租金以给房东一个月的时间,然后房东接下来
租房合同没有注明违约赔偿情况,我是房东想解除租约应该怎么办?
我买了一套带租约的二手房,以前的业主跟租户签的合同没有注明提前解约的赔偿问题,现在我想收回自住,应该怎么办?我能通过与业主过户交房重新签租房合同时更改租房违约的条件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签定了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交货期为40天。结算方式,约定预付10000元,发货前再付40000元,剩余货款检验合格后付清。按照这样的规定,如果对方停止供货,而我方已付了预付款,这样对方算不算违约,我们能否主张这个权利? 又,如果我们在合同中又约定,对方在最终组装前,需通
房屋没到期,甲乙双方还没清算,甲方在这种情况下将房屋租给了第三方,并未和乙方说过,这算是违背合约吗?
请咨询专家,本人购买一套住房,合同载明2011年3月30日交房,今日收到房开公司告知书,称交房时间预计推迟到本年6月上旬,原因为市政规划,该建筑外墙面最初规划为瓷砖,去年房开公司同样告知书给购房者,称其因市政规划,外墙要改成乳胶漆,如今经观察,改建筑还是外墙瓷砖,房开以此理由及雪凝天气为由,延迟交房,想请教
在租房合同中已标明:(商业用房) 1、租金支付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租赁业税务发票。 2、支付周期为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方式为转账,每年1月份支付上半年租金,6月份支付下半年租金。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发票后付款。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逾期3个月未交纳约定的房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