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前左右,在农村,我爷爷有4个儿女,我父亲,我叔叔,和我的2个姑姑。当时都已经成家。我父亲有自己的房子,宅基地。
我叔叔也是。我爷爷奶奶也有自己的房子和宅基地。
当时,因我父亲决定要翻盖自己的房子,考虑到爷爷奶奶所住的房子还很破旧。就与爷爷,奶奶,叔叔,姑姑等协商,由我父亲在爷爷的宅基地上
翻盖新房,我们家原有的宅基地退回村里。(在爷爷的宅基地上有2间破旧的南房,在农村不属于正房)。以后老人的赡养问题,由我们家负责。
新宅基地的产权人和新房子的产权人都为我的父亲。争得大家同意后,就进行的翻盖。
这样,我父亲的宅基地退回了村里,原来房子也变卖了。爷爷的宅基地比较小,我们又重新申请了新的宅基地。在爷爷老宅基地上进行了扩充。
新房盖好后,房产权和宅基地的产权人都是我父亲。
后,我爷爷故去。我奶奶在翻盖的房中居住。
现在,村子要拆迁了。因历史原因,我父母与奶奶的关系不是很好,但我父亲一直履行赡养义务。
如今,我奶奶想在拆迁安置的房中要1套房产,隶属于自己的名下,并同时表达了,自己故后,房子以遗产的方式只由我叔叔一人继承。
这样的事放在谁的身上都不是顺心的事,我们自己盖的房子,房产权又是我父亲,老人我们一直在赡养照顾,26年多所有的花费都是我们一家出了。现在安排拆迁了,老人却想要单独
的一套房产,在百年后,转给他人。
我们想咨询的是,老人的这种要求是否合法?如果合法,是哪条法律支持?
如果我们不同意的话,是否会到司法介入?,那样的话,是谁起诉谁?
还有,现在我父亲已经签署的拆迁意向书,在规定拆迁期限内,还可以获得一定的额外经济补偿。如果我们不同意老人的要求,老人可能拒绝搬迁,我们应该怎么办?
一旦过了期限,就会损失一些补偿。到那时,如果拆迁人申请法院强行拆迁,会不会法院强行判决给老人1套房产?
拆迁回迁房不是按户安置,而是按照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的基数来置换相应回迁面积.
我们是一直同意给老人单独的房子居住,但不同意其要求产权的情况
6年前借用邻居的宅基地指标建房(同集体的),土地使用证上是邻居的名字,现在闹了纠纷邻居就说这房子也是他的。 请问:如果邻居要起诉的话(除了宅基地指标是他的,别的都跟他没关系,出资建房到入住至今都是我家,相关证件也在我家保存),有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啊?
因为我大爷的房子塌陷,我父亲于九几年的时候把我家的房子借给他居住,并签订协议,他只有居住权,房产权仍归我父亲所有,当时借了他1000块钱,说以后还。现在我父亲过世了,他对外宣扬房子是我父亲卖给他的,并说已经办理了房产登记。我去查询,发现房产登记上双方都有两个登记,一个是原有的权属登记,另一个是2000年的登
我父亲在2008年买了一块带有房屋的宅基地,共付了8万块,并办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有房产证在手,在09年父亲因资金周转不了·又将房子转卖另一人手中,现在卖房子的人到法院起诉我们,想把房子要回去,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的买卖合法吗?过户手续有效吗?
2009年,老人和儿子签订一份协议,并有村里人做证明,内容如下:老人自愿由老儿子赡养,财产问题:老人有5间房,院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归老儿子所有。2010年,这里面临拆迁。请问:1,老人可否争取宅基地的补偿款?2,协议是否有效?注明:1,老人有5个子女。2,这里没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
案件简述:卖家挂牌价-CNY185万到手(未满5年,不唯一),签署买卖居间协议时注明买方以CNY190万购入此房,支付定金CNY2万,补充条款中注明卖方\"净到手\"价格为CNY185万。期间同时签署了一份做低房价的约定(按合同价CNY120万送交,其余款项买方以现金形式支付卖方CNY65万)现在卖方以以下两个方面拒绝履行居间协议1. 做低
房产纠纷,现询问其是否可冻结我账户?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或至何相关部门解决?
我是江苏镇江的,2005年舅舅姨妈教唆外婆和我打房产官司,因舅舅开后门我们一审败诉,因奇开后门我们无法胜诉故未再上诉。执行缴纳11.8万元房款给我外婆,但外婆在判决下发不到3个月病逝,原告已逝世。2010.9月我舅舅委托上海虹口人民法院在未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冻结我名下股票账户,并在冻结后发传票让我至虹口人民法院执行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即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若甲方终止协议,甲方除将名额转让费人民币70000元整退还乙方外,需另外赔偿乙方人民币70000元;若乙方反悔终止协议,则已交给甲方的70000元报酬费则无偿归甲方所有。 2、房屋建成后,甲方(包括甲方的家庭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回房屋及房产证,如甲方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