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廊坊的一个村民,咨询您个问题。我村个人土地承包自2006年12月31日承包合同已到期,按照《土地法》是否土地应归村集体所有?可是在去年8月29日村书记及副书记在未有召开任何会议(全体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与本村一村民签订一份土地赔偿金协议,并加盖公章,参照30年土地承包合同制订的此协议,按照《土地承包法》《土地法》是否符合土地承包的法定程序?此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反驳它?期盼您的回答
您好,我是黑龙江省安达市的一个农民的女儿,家中只有十一亩农田,家中以此为生,种植玉米,前几天乡里传来消息说是要占地建公路,范围大概是20×30,六百平方米,赔偿金额为七十元多一点每平方米,这几天有突然没了消息,我想向您打听一下,不知道国家规定的赔偿金额到底是多少?希望您能帮帮我们,谢谢您!
我想咨询下 情况是这样的 我以前在农村盖的一些大棚 最后我把大棚卖了 但是地没有卖 他们在我的地上种的东西 现在农村要动迁改造了 按地上种的东西 进行动迁赔偿 。。我想问下这个赔偿金该分给谁 该如何分呢 本来我 想的是让他赔我块一样大的地 这地就归他了 他现在没有地。我该怎么办呢
你好,我是重庆市涪陵区的,属二类区,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农村土地到底国家配偿多少钱一亩,补偿费和补助费是否是一种,补给谁。还有就是农村房屋现在到底是怎样赔的,是否是按2011年1月份国务院颁发的《新折迁法》执行,
15年前因修路征用了我们的个人住宅地,当时承诺补偿我们80平方米的土地,但至今仍未兑现;一直拖到现在,现在又说不可以兑现了;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吗?如果上诉会有胜算吗?另外,现在又征地修路,征用的是我们的竹园,地皮也是我们的,我们应该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应该怎么计算补偿金?现在青苗补偿,土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