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某,1984年8月26日出生,素有小偷小摸恶疾。1998年8月26日是纪某14岁的生日,这天纪某邀朋友仔海天楼吃饭庆祝,后在结账时与酒店老板发生争执,纪某掏出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乘着酒意朝老板的心脏刺了一刀后逃跑,酒店老板当场死亡。第二天纪某在逃亡的途中,路与一手提黑包的男子,纪某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军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五千余元。逃亡的第五日纪某在一小镇上看到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三人撞伤。纪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当日下午,纪某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后被抓获。
机动车至行人死亡的。应负有那些刑事和民事责任。应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追究机动车驾驶员的相关责任,如何赔偿。和提起诉讼。 机动车至行人死亡的。应负有那些刑事和民事责任。应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追究机动车驾驶员的相关责任,如何赔偿。和提起诉讼。 那请问:怎样才算“司机付主要以上事故责任” 案情如下:2008年9月22日7
我与本村村民某某在老人协会娱乐时发生口角,经多人劝解后回家,某某叫来他两个如狼似虎的儿子到我家里将我一顿痛打并砸毁部分财物。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偏重。此行为该负刑事责任吗? 我的悬赏分只有20,好心的律师请给我答案吧,谢谢。是否属于侵犯人权呢。
在产检过程当中,医院做B超一直认为双包胎儿是正常的,但在分娩时发现胎儿是联体,且多出畸形,这其中有三个医院,第一个是1-7月产检的医院,第二个是8月做四维彩超和产检的医院,第三个是分娩的医院,当时检查结果都是正常的,请问三个医院应承担那些责任,谢谢!
起因是贾某和已某发生电话冲突,对骂起来,已某就带着凶器和其他的人,找到了贾某吃饭的饭店,到了那里拿刀就砍贾某数刀,可是已某带去的人又拿凶器扬刀要砍和贾某吃饭的人,被和贾某吃饭的人把刀夺过,一刀致命,都已经投案自首,唯有已某没有被抓捕。这整个的过程都和已某是不是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已某不带人去滋事,也许
起因是贾某和已某发生电话冲突,对骂起来,已某就带着凶器和其他的人,找到了贾某吃饭的饭店,到了那里拿刀就砍贾某数刀,可是已某带去的人又拿凶器扬刀要砍和贾某吃饭的人,被和贾某吃饭的人把刀夺过,一刀致命,都已经投案自首,唯有已某没有被抓捕。这整个的过程都和已某是不是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已某不带人去滋事,也许
起因是贾某和已某发生电话冲突,对骂起来,已某就带着凶器和其他的人,找到了贾某吃饭的饭店,到了那里拿刀就砍贾某数刀,可是已某带去的人又拿凶器扬刀要砍和贾某吃饭的人,被和贾某吃饭的人把刀夺过,一刀致命,都已经投案自首,唯有已某没有被抓捕。这整个的过程都和已某是不是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已某不带人去滋事,也许
你好,我的一位朋友工伤,已经做工伤认定。但是用人单位就是不给朋友做工伤级别鉴定(估计十级),而朋友自己申请工伤鉴定必须要有病历原件。在工伤出院时,用人单位说拿病历和出院小结去缴费,但是至单位未归还,我已经拿到足够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把病历(电话录音)拿去了,报110经派出所以处理,单位虽然承认拿走了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