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月31号向个人贷款公司贷款30000,这是对方给出的贷款程序,你看一下。贷款程序:递交资料(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名字)→→核查信息(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没有外债)→→预收利息(1-3万要先预收第一个季度利息;4-10万先预收二个月利息;11万以上先预收第一个月利息)→→签约(传真/现场 注:我公司是委托你们当地的工作人员同你签订合同事宜)→→下款(当天申请当天放款)” 这里并没有告诉我出利息之外还要付其它费用,之后他们联系我说是合同在银监局盖章需要交纳贷款额10%的信誉保证金,我交纳以后等着他们的信贷员来签合同,然后他们又打电话告诉我需要再交纳5000的流动资金以证明我有还款能力,流动资金会随贷款一起交还给我,我觉得有异,当场决定退款,他们说公司要月底28号才结算,那时才退款。今天是4月6号,他们又打电话通知我说是不是确定不办理贷款,那就只能退预付的利息,银监局的10%合同保证金不能退了。我想问问他们是不是构成了网络咋骗?毕竟他们事先并没有说还要交那么多的款项,我决定退款时他们当时也没有说明合同保证金不能退。贷款流程里也没有说明!请律师帮忙分析下。。
最近我看了一处房屋,说好开发商可以办理贷款购房。已经交了订金一万元,可是刚通知不能办理贷款了,只能是一次性交清或者是按揭交房清款两种了。开发商需要赔付我的部分损失吗?谢谢!急盼!!
男方于婚前在父母资助下付首付20万,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买房,还未拿到房产证(在银行),婚后由于女方也有婚前贷款买的房,且方便两人上班,所以共同居住在女方房子里,将男房出租,每月房租用来偿还男房贷。婚后男方想改善居住条件出售自己婚前的房子。 问题1.男方婚后出售自己婚前贷款房,是否需要女方签字同意才有效?
我给朋友保了一笔5万的款,现在他不还也不管,我怕越累越多,以后人家信用社起诉到法院,判我一个还,好不心安。请问各位老师,我现在怎么办? 诚请各位老师,这笔款如果他不管,是不是一定要让我这个好心的保人来还,这样公平吗,好心人就得不到好吗,当初我是真诚帮助他度过困难时期,我应当起诉法院还是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呢?
地皮是我和合资人买的,买价60万,现在升值350 因为要做一笔生意需要贷款,所以想拿那地皮去贷300万 成功的话,那地皮的一半所有权就归合资人,亏的话就还给公家——土地局收回! 或者我可以在合资人盖的房子那拿个铺面以6000元价钱租给他? 那种方法更合适?
父亲去世前有个贷款到期了,银行放贷人和担保人让我母亲给他们打了张借条。并让母亲按时还清贷款,还到当地刑警部门报案。刑警部门也是强制母亲还款。这样是走的正确的程序吗?母亲根本没有偿还的能力,如果还不上就要强制每月从我的工资卡上还款。这样是不是合法的?
您好 我给别人做了5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贷款人把钱借给了另一个担保人,这个担保人现在找不到了,请问是否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判定贷款人和我们这些担保人都没有责任,全部判给拿钱逃跑的这个担保人?等找到这个人再让他还。
一个朋友在邮政3户联保贷款5万元,一直还着利息,快该还本金了,由于做生意失败,还不了本金,不想连累其他两户,不是不想还,现在正在上班,两年内就能全部还上,这样还的话银行会起诉吗?会坐牢吗?其他两户会受牵连吗?
朋友于08年贷款20万,是贷款人。使用20万的是其大姑父。现在贷款换不上了。朋友大姑父愿意承担20万。他大姑父身上也有20万贷款。并且朋友的大姑父是我朋友的贷款担保人。请问怎样把贷款的责任转给大姑父,如果不还有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