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老师,我朋友在今年8月份,被人打成轻伤,直到现在还没有起诉呢,不起诉的有效期限是多长?是不是过了有效期,再起诉就不行了呀。已经作了法医鉴定了。
律师你好,我和我老婆感情破裂,协商不成于今年的六月份我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她不同意离婚,我想问第二次起诉的话有最晚期限吗?她不同意离婚能判离吗?
本人起诉书已经上交法院了 怎么没有声音了哪?说等通知怎么现在没有一个法院电话啊???大概拖到什么时间啊???现在被告不是爽死啦???被告他MBD一个电话都没有主动打给我!!!可恨 !如何已最快的方式来解决此事 让被告得到法律的制裁???谢谢
2010年9月1日,我在上班途中被一辆小轿车碰伤,住院1个月,医疗费7000元,我的月工资是2100元,出院后医院让休息一个月,交警队划责任是对方全责。但对方一直拖着不给予赔偿,请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多长时间?我应得的赔偿是多少?
是连带责任的担保,现在判决书让我们两个担保人还,我们三个人都有工作;银行为什么不连借款人一块起诉呢;如果我们两个不还;银行就申请强制执行到时会拘留吗;另外我能要求银行追加被告吗,不能让花钱的逍遥法外呀。
夫妻婚姻关系期间,男方姐姐于1997年冬天从安徽省送来一弃婴寄养。寄养期间,因小孩需要解决城市户口,男方要求女方到县民政局配合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遭到女方的拒绝后,男方趁女方在乡下上班分居之机,盗用女方的姓名,利用与承办人员的个人关系,于2001年11月15日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书面申请,到县民政局当天办理了收养登记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起诉期限从时间开始计算?
夫妻婚姻关系期间,男方姐姐于1997年冬天从安徽省送来一弃婴寄养。寄养期间,因小孩需要解决城市户口,男方要求女方到县民政局配合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遭到女方的拒绝后,男方趁女方在乡下上班分居之机,盗用女方的姓名,利用与承办人员的个人关系,于2001年11月15日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书面申请,到县民政局当天办理了收养登记
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以原行政机关作为被告,虽然在复议期满后的15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起诉时原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经超过最高法院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2条规定的最长期限5年,请问本案是否已经超过起诉期限?起诉期限到底应该是从复议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还是应该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