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在公证处办理一房屋赠予给我们,当时办赠予时公证书只写赠予外甥某某,我当时也在场,但没有写我的名字,现在离婚,这处房屋是否属共同财产
您好 我结婚了 但是我没有相应的房屋产权,我无法与父母分户,我妻子的户口也无法转到当地, 而派出所分户的前提是必须有房屋赠予的公正才给予办理,但家里的房屋是祖辈留下来的老宅子,我父亲只是翻建房屋,却没有赠予我房屋的权利。 老宅子的所有人是我祖爷爷,我爷爷这代人兄弟姐妹共5个人(其他人均自立门户并相继
我哥哥想把他名下的房产无偿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是他弟弟,对于赠予性质的房产,是否除了签订赠予合同然后公证外,还可以通过直接到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来实现过户?
我想请问一下,我外婆现在的房子不知道是哪年去公正处公正了要给我舅舅的儿子,现在我外婆又想立遗嘱把那个房子重新分给她的五个子女可以吗?我什么办法?谢谢~! 不知道是哪年公正的可以?当时我外公还在,现在不在了也可以?(房产证上还是我外公的名字)。我外婆一个人可以去改吗?谢谢!
父母2010年3月有病去世后,弟媳拿出2003年1月1日的遗瞩说房子给了她女儿即我的侄女,但房屋的产权证是2004年9月才办下来的。遗瞩没有公证,只有父母签字,没有侄女签字,也没有公证,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另外兄弟几人提出这遗瞩赠予是无效的,不知能够说的通吗?谢谢回答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1 我父母想把房屋赠予给我,我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需不需要他们到公证处去签字。 2 我母亲是瘫痪病人能不能委托律师上门办理。 3 办理房屋赠予需要哪些手续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