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合同一共涉及四方的人: 屋主,酒楼原持证人,转让人甲方 受让人乙方!甲与乙订立合同,自合同签订日起,甲将酒楼交给乙经营,交接后,乙在本年1月10号向甲支付第一笔转让款5万元。余款将在酒楼所有证件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后,乙在本年5月底前全部付清, 原持证人和甲都有义务必须保证酒楼所有证件都能够办理完成,否则原持证人,甲违约,乙有权解除合同,并获赔损失。合同注明,协议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才能生效。(后来合同订立后,甲,乙 私议更改合同:乙在1月底前将所有费用(20万)付清)。所有费用未经原持证人之手,都是直接由乙付给甲! 争议地方: 1,合同只有屋主,甲,乙签名,原持证人当时不在场,所以没有签名; 2,乙方未能在1月底前付清20万; 3,甲方以乙未付清款项为理由, 拒办所有证件,直至3月份乙均未能拿到酒楼证件。 请问作为乙方的我们,如何去赢得这场诉讼呢?
关于商业用房租赁合同中的租户押金,到底应该规定多少合适?是按一个月的月租金收取,还是有其他的规定?最低多少?怎么才能保障出租方的利益?盼回复!谢谢!!
您好,我想问下,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现在,由于某些原因需要解除,基本问题已经谈妥,赔偿金额也已经谈好,但就解除合同是的责任划分有疑问存在歧义,所以在解除合同的协议上,都不愿出现是自己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我的问题是:如果在解除合同的协议上注明,合同解除后双方免责,互不追究。那么在解除原因一栏无论写
2003年进入分公司,一直有签订劳动合同,最近的一份合同是2008年签订的,为期三年,到今年的年中到期。现分公司要撤销,所有的劳动关系将转入上海的总公司,总公司承诺原工龄一直延续。如到年中,合同期满,劳动者因公司主体已改变而不愿意跟总公司签约,则分公司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是由2003年开始算起,还是由20
我们学员一千多人~!在河南许昌市光明技术学校学习挖掘机,签合同后~!交学费2600~!办证2900~!然后我们在校接受培训一个月~!学会了包上岗做工~!现在都毕业了~! 但合同上也写明了,学会操作毕业之后包上岗~!但是到至今有一个多月了,学校里还没有安排人员上岗~!现在我们学员都觉得是一个骗局了~! 请问现在有什么办
购房改房时,签订的三方合同没有签日期。现有购房登记调查表日期1月份,交房款日期4月份,房产证日期两年后。到底那个日期算正式购买时间?有何法律依据?
各位律师,上个问题可能没有说明清楚。现再描述一下。 我在2000年购买房改房,现记不清当时具体的签订合同时间。由于牵涉到一个官司,需要确定购房成立的有效日期。但我手里的合同没有签订日期,后到房管中心查备案,其合同也没有签订具体日期。现有购房登记调查表日期1月份,交房款日期4月份,房产证日期两年后。到底那个
2010年租了间门面房因生意不好我就回家了,协议上写着房租分两次付还差房东7000多,年前跟他说过我不租了,按月算房租的话我们口头协商再付2000,现他要起诉我诈骗,房租合同还没到期,他能起诉吗?他说我私自逃跑
村里村委会与个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当时签订的期限是30年,7亩地,承包费只有14万。合同内容只标明是林地,地上附着物成才的树木没有提到,签订的费用非常低。而且当时签订合同规定钱款一次性付清,现今合同已签订6年多,还签2万合同款没有付。签订合同的个人一方私自将地上附着物树木卖掉100多万。我想咨询三个问题:1.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