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在2008年购买了一套房,至今未办到房产证,购房合同上签的是我一人的名字,我在2010年与男友结婚,未进行婚前财产约定,如果将来我们离婚,房子还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听说夫妻在一起生活八年以上,没进行婚前约定的,都属于共同财产了对吗?
现在我们家的老房子要拆迁。房产证和土地证写的是我爸爸的名字。因为快拆迁了,我的四位叔叔又来抢房子,说要打官司。。。 我爸是老大,70年代很小就参加工作,赚钱养活爷爷奶奶,和兄弟姊妹8个。爸爸自己借钱盖的房子,他们都没拿一分钱。 这块土地是我大爷爷买的,大爷爷没儿没女,一辈子没结婚。名义上爸爸就等于是大爷
我丈夫和他前妻有一个孩子,归他妻子抚养。我和他结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上丈夫和我两个人的名字与写上丈夫、我、我和丈夫生的孩子三个人的名字有什么区别吗?还有就是如果是丈夫一个人的名字会是什么情况呢? 那么如果我丈夫先于我去世这三种情况下他和前妻生的孩子所占的比例是多少呢?谢谢各位律师百忙之中的解答!我
我们离婚时房产是判给我的,孩子是判给他的,还是不用我出抚养费的,但现在的情况是孩子他不管,房子他还要抢,我找到他的单位领导,做工作他不听。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孩子马上要高考,高额繁琐的法律官事我不知怎么面对,所以想请求法律援助,请问我该怎么找?谢谢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为其购房结婚房产证上是其父母名字,婚后把婚前的房子卖了还是由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但房产证上是我和我老婆的名字女方未出钱购房,现在因我是过错方,老婆提出离婚让我放弃房产,净胜出户。我想给其补偿,房产自己留下可行吗,如果是补偿必须按照现在房产总价的一半补偿吗?如果是分割的话怎么分?如果走法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我先生于婚前借钱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房子的首付一部分是他父母出的,一部分是向亲戚朋友借的钱付的,约80%,婚后用结婚收到的礼金还的这笔债。结婚后,还剩约20%的月供,是我先生用每月的工资还的,但家里日常消费、添置物品等等都是我出的钱。这样,倘若二
2008-08-11贷款购房,首付男方父母,贷款儿子2009-06-14离婚协议一份,上有写房款是男方父母付的,房产权理应归男方所有,家电也归男方所有2009-08儿子擅自出售房屋,卖房款不知所踪2010-08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女方不肯,男方撤诉2011-03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肯,男方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