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开发商员工工作疏忽导致房贷一直未办理下来能否索取违约金?
您好,我是2010年10月15日买的房(当日交了首付款、签了购房合同并至银行进行贷款面签),且购房合同上是2010年12月31日交房。之后收到通知要延迟到2011年1月23日才交房(开发商当时保证会支付延时交房的违约金).2011年1月23日如约至楼盘营销中心办理交房手续,但被告知由于贷款未批下来不能交房叫我回家等银行放款。由于之前没有购房经历,一直在家等候贷款的审批,但是不少跟我一起购房的朋友,贷款均在2010年12月底之前被审批下来,自己总觉得不对劲。于2011年2月中旬打电话至银行贷款部咨询贷款进度,却被告知自己的购房合同开发商没有送去银行,我的贷款申请未进入银行系统,也就是根本还没开始办理贷款申请的手续。之后,我致电开发商要求其尽快将我的购房合同交至银行,同时问询为何2010年10月15日就该送银行的合同至2011年2月3个多月的时间还未送去,却被告知“当时由于楼盘置业顾问事多,忘记了。”如果不是我打电话区银行问情况,开发商根本就不记得我的合同未交到银行。经我的催促,至2011年3月21日银行审批完毕正式放款,而去领房时,被告知由于我贷款之前未批下来,延时交房的违约金不能获得。现想咨询,我的贷款迟迟未审批下来如果是由于开发商员工工作疏忽导致的,是不是有权要求开放商赔付延时交房的违约金给我,同时本该2011年1月23日能够拿到房子的,现导致我4月才能拿到房子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
开发商为逃避违约金的给付趁业主更名瞒着对方更换合同条款合法吗?
律师: 您好! 由于开发商的欺骗使我权益受损拿不到违约金,本人和开发商签的是预售合同,后因更名开发商把我的预售合同给撤销了,说大产证下来必须签出售合同,在签的时候他承诺和原先预售合同条款是一样的,当时我要看合同,他却不让我看,还不让我带回家,只是让我核对一下身份证号码和地址是否有错误,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子是在江苏省吴江市的,销售合同上注明交房日期2007/12/20,逾期交房违约金为日万分之0.3,这个费用是否合理,国家是否有相关规定啊?
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办理,还没下来,我交了5000元定金签了认购协议书,定金能要回来吗?
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办理,还没下来,我交了5000元定金签了认购协议书,定金能要回来吗?
因为本人房贷未办下来,开发商以此为借口迟迟不肯交房,按合同规定2010.6.1交房,延迟到2010.8.25交房,今天去拿钥匙,开发商提出我们的物业管理费从合同规定6.1起开始缴纳。但是在中间开发商并未发放《入住通知书》请问物业管理费怎么缴纳,开发商的要求是否合法合理?
我今年3月买了套房,总共24万,首付了8万剩余16万做按揭,但是由于按揭有办下来,我准备把剩余的款项给开发商分期分批的进行付清,他合同上写的是6月30日交房但是到现在也没交,我的剩余的款项到现在也没有给他付,现在开发商突然通知我要我退房并缴纳违约金,之前的合同上面填写付款方式是按揭贷款,但是合同上面也没有写
去建行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内部有矛盾一直不及时授权,一笔业务办理两个小时,导致门口停放的电动车丢失,银
今天去太原市建行的狄村分理处办理基金卡挂失业务。先是互相推诿,9号柜台受理后,一直没人复核人授权,多次让我一个客户去请责任授权的工作人员。先后的找过十几次,每次授权都要推,最长需要等十几到二十分钟,一笔业务办理两个小时,导致门口停放的电动车丢失。银行是否应付责任?
我在金东区“东城雅苑”买了一套预售房,合同上写着是10年10月分交房的.现在已经11月分了小区里的基础设施都没弄好。他们就要交付了,我们不同意接房。要求他们把基础设施弄好再交付,并按合同给我们违约金。他们拒绝了,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买的回迁户的房子,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迟迟没有办下来房产证,单位以这种理由不予我
我是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买的回迁户的房子,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迟迟没有办下来房产证,单位以这种理由不予我报销采暖费,这种做法是否合理,盼详细解答,深表感谢!
我于2007年4月份购买了南京市阳光聚宝山庄的一栋房屋,当时合同上规定2007年7月25日交房,但我在2007年7月15日收到开发商寄给我的一封信,说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期交房,开发商将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交房日期为2007年9月25日,在我2007年9月25日拿到房子之后,就多次像开发商询问违约金赔付的问题,但开发商总是以
前几个月我买了套房子,开发商说半个月之内就可以办按揭,但是半年快过去了一直没办下来,着急等待没办法我想退房了,开发商却让我交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请问这违约金是我应该交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