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公司供职四个月,现已经因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离职。在我供职这家公司的四个月期间,公司一直以经营状况暂时不佳为由,没有支付给我任何劳动报酬,期间我向公司索要过多次,公司一再以相同的理由继续拖欠。 我和公司签的试用期合同是两个月,月薪是1200元,约定两个月试用期之后底薪为1500元。然而两个月试用期结束之后,公司没有与我续签任何劳动合同。并且在我供职的四个月间,公司两次放假,一次是过年的时候老板回南方探亲,放假23天,另一次是此后因为外面的欠款没有回来,公司业务无法正常展开,放假10天。 现在我因离职再次索要工资,公司说要扣除我这两次放假期间的薪水,说这样的情况根本不用支付任何薪水给我,我不知道这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因为后两个月公司没有和我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因此在给我结算工资的时候,公司还想按照试用期每月1200元来计算,不知这又是否合乎相关规定? 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即便公司没有与我主动续签任何劳动,是不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动视我为转正,并享受每月1500元的底薪待遇?
律师您好:我代表我公司大部分员工向你们求救了,我们的服装公司是日本独资,我们3个月没发工资了,老板年前回日本到现在未回,公司主管说老板让搬家,公司设备搬到河北,可河北那边开张了,公司所有员工都没通知上班,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我在武汉一个酒吧上班 那天客人摔破个杯子 赔了20块钱 没上交被发现 以前客人摔破东西 我门不照客人赔 丢垃圾桶还不是过去了 久因为我贪污了公司20块钱 公司把我开除了30多天天工资没了2000多块钱 并把我打了一顿虽然不是打的很严重 警棍打了3棍 打了我胳膊合腿 现在还疼 我绝对公司对我做的太过分了 按制度也大不鸟扣200块
1、我在2009年在别人手里承包的安装家属区电表改造项目,总共干了月5个厂,只签了一个厂的合同,其它厂没有签合同,我最后和那个老板结算是按照第一次签的那个厂结算,他不同意,去年和今年跟他一直打电话他一次都不接,我该怎么办? 2、我是十堰安装公司的,我在太原和朋友合伙干了一个项目,是朋友跟甲方签的合同,由于
本人于2008年11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是今天才得知。原单位从2005年4月至2008年11月截止,只给我叫了几个月的养老保险,请问我现在应该怎办?谢谢!
我在以公司工作三年 没有交保险 期间只签过一张劳动协议 下载我想离开公司 请问我怎么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因该怎么做? 现在公司因为从组 又准备签劳动协议 我不想签想离开 我怎么能得到相应的三年的劳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