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接到电话说是有法院传单 说我的在异地办理的工商银行信用卡透支额度过高 已经被工商银行告上法院 让我尽快还款 很莫名其妙 先不说在那之前我没办过工商银行卡 更不用说还是去异地办理的了 之前我有丢失过身份证 可是不是办信用卡都是要本人去办的么 电话里的人还说这已经是刑事案件了 很无奈 我一个刚成年的人 遇到这种事 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一个不法份子欺骗我是某局的领导要我买他的一套安全宣传资料,不久他给我寄来了一套资料,这搞得我心里面很不舒服!资料刚到不久。他就打电话来要钱,先继续说他是某个局的领导,然后被我戳穿了,就承认了他是个卖书的。我不理他 把电话给他挂了 然后他不停的打电话过来骚扰 在电话里面乱骂 还打到我办公室里骗我同事
我朋友有经济上纠纷38万元,对方起诉告他诈骗,现在被羁押在外地(浙江金华)已经一个月了,一开始其他朋友说要办假释,现在好像要等到9月底才能知道消息,好像说要判缓刑。想请问一下,法院对这种情况会进行怎样处理?都走什么程序?是否能让家人和亲朋探视?如果判刑会判几年,如缓刑会缓几年?这钱是否需要继续偿还?如
你好,今天早晨无意撞倒一个骑自行车的老太太,给她做个全面检查,有轻微的骨裂,交了住院费,暂时给了1000元,我想问应如何处理比较好,双方都不受损失!
我的一个同事是做传销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邀请我弟弟去他那里玩,去了之后我弟弟不愿意做,然后他们利用限制自由,威胁,恐吓强行以做生意为由向家里要了4W元钱,然后才放我弟弟回家,我能否直接告那个同事,或者定什么罪挽回一部分损失,或者有别的处理方法?
2009年12月,浙江乐清市的一家公司负责人张某在本人公司所在地陕西神木,与诈骗人赵春林(经朋友介绍结识,当时赵春林自称有关系能批下来走火车车皮计划)商谈由赵春林为其在陕北申请火车车皮计划发煤一事。双方当时已谈妥了赵春林负责为张某的公司申请火车车皮计划,而张某的公司则支付给赵春林10万元作为申请车皮计划费用
2010年4月,本人遭人结伙殴打致轻微伤,对方仅一人被行政拘留7天。由此,对方怀恨在心,于同月利用派出所、公安局有关系,恶意捏造事实,复告本人公然侮辱他人,在公安局副局长的干预下,作出对本人拘留5天的错误处理决定,本人不服,向市政府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复议结果是公安局依据错误,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对方恼
近期我因涉嫌职务侵占被乌当法院判2缓2,法院执行局要执行判决书上的违法所得4万余元发还给被侵害的公司,我是被侵害公司的法人(也是三个股东之一),我是否对4万余元“赃款”有主张的权利。(这个案子我是有冤难申,我还有10万的入股股金在当时告我的股东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