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的时候在内蒙古买了一套二手房,也签订了协议,谁知现在甲方不卖房了,但仔细一看协议上没有写违约金是多少,甲方也不给违约金,像这种情况怎么办,我是否能要到违约金。当时只是口头上说违约金就是定金的数额。
我买房是首套,公积金贷款,开发商指定工商行。首付11.5万,房总价20.3万,贷款8.8万。但在银行的贷款申请表中,房款总价变为12万多,贷款8.8万不变,首付款变为3万多,首付比例变为30%。这该是开发商与银行共同勾结,对我的利益有多大损害?
七年前,当时公司拿走了我们一批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在新国八条出台造成大家无购房资格,去中国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后才知道,当时公司给办理了很多笔住房贷款业务。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还能否追究公司的责任? 希望能在这里得到有效答复。谢谢!
我和男朋友异地恋,打算买一套二手房,用男朋友的住房公积金货款,但父母要求房产证的名字必须是写两个人的名字: 情况:男朋友正办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我个人不能回去,乙方上面无法签订我的名字。 请问这个影响到房产证的名字么?按照购买流程来说,具体到哪一步需要我本人一定到场,才能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
我与男友未婚。今年联名向他父母借了一套房子的首付款,约定一人还一半。房贷也由两人各付一半。因未婚所以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上只有他和他父亲的名字。请问结婚后我能否取得一半的房产权。
最近我看了一处房屋,说好开发商可以办理贷款购房。已经交了订金一万元,可是刚通知不能办理贷款了,只能是一次性交清或者是按揭交房清款两种了。开发商需要赔付我的部分损失吗?谢谢!急盼!!
男方于婚前在父母资助下付首付20万,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买房,还未拿到房产证(在银行),婚后由于女方也有婚前贷款买的房,且方便两人上班,所以共同居住在女方房子里,将男房出租,每月房租用来偿还男房贷。婚后男方想改善居住条件出售自己婚前的房子。 问题1.男方婚后出售自己婚前贷款房,是否需要女方签字同意才有效?
在09年10月,我在镇上购房,一家房产公司明确说他们可以搞按揭,但需要支付50%的房款,我同意了,就购置了一套房子,在协议上写着余款以按揭形式付清,本来交房子的时间应该是2010年的7月,但到现在都没有一点动静,到售房部询问,他们说因为政策的原因,他们不支持按揭,要我自己贷款付清房款就交房。 请问我该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