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门面,于2010.6.13出租给别人做理发生意,由于经营不善,做不下去了,他悄悄的把门面租给了别人做铝合金生意,并合起来声称是合伙做生意。我们在合同中已明确不能转租,现在第三方已经住进门面开始做生意了,我如何才能收回我的门面?谢谢!
2009年4月我在我们城市闹市区租了一个门面,出租人为刘某,经营到8月初,由于家里原因,我将该门面转让给了王某,并收取了33000元转让费,起初刘某不同意转让,后与其协商后刘某口头同意转让,并且也口头同意王某如果经营不善也可以转让,但表示“可以转让”条款不会写在合同中,后到8月下旬,王某经营不善,本来于8月31号
本人于今年3月22号在一服装店老板处用了148000转让一门面来做生意,当时房东老板也赞同的,今年由于没有时间经营,现在想把该门面转让出去,可是当找到房东老板时,房东老板说下一个接手人不能转让门面,期满后如果要再做则继续签约,否则就退还房东,经营期间不能转让。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按房东的要求,那么第一个转让
今年5月24日我准备接一个卖鞋的店面,同店主(不是房东)说好转让费8万,店主要求先付订金5000元,我付了并让对方写了收条(收条大概意思是:他收到我转让订金5000元,如果我10内没来,则订金作废)。现在我听人说他这个店生意很不好,转让费太贵了,宁可不要5000元押金。我后来找到店主说我不想要了,让他退一半给我也行,
我接了门面 ,当时接的转让费是1万八,接的时候又通过她了的,他同意了,但是只是口头答应说能让我做5年到10年不收房子,我接手后又装修2次,现在我想转出去她不让,她说她自己要做,我这个装让费向谁要。
我转让门面,昨天下午对方来交了2000元的定金给我,我写了一张收据给他,由于某种原因,第二天清晨我就急忙打电话告诉他,我不转了,可对方说他已经和批发商签了专卖合同,并预付给批发商10万元保证金,如果违约,他要付1万元的违约金给批发商,如果我不把门面转给他,就要我来和他共同承担1万元的违约金。请问,我除了双倍
我前年转让了一间门面,由于生意不好,今年我只交了1-3月的房租,门面一直关着,现在是10月,市场管理者把门面转给了别人,没经过我的同意,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我应该怎么办?
半个月前,看中了一个门面要转让,是以前的乙方,合同未到期。商定完转让价格,也和房东签订了新合同。但是问题出现,现在的门面工商所的同志说处于拆迁区域,不予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权与房东解除门面租赁合同并且追回转让费用吗? 以前的乙方收取了转让费,在新合同中没体现出来,但是接手了她以前的合同,合同到
我去年6月底租了房东的门面,当时付给上家转让费是2.5万(有转让费数额条子),当时房东是知道有这样数字的转让费的,并口头答应如果我经营有困难,可以转让下家。 经营半年后生意不行,想转让出去,房东不愿意转。当时的口头答应我转租的事实一概不承认。 请问我该如何办??
2006年当时接了一个10平方的门面原先是卖水泥的,每月租金600元,花费转让费20000元,然后将门面全部装修卖时装,当时签订的是一年的合同,之后按季每月在付租金,直到现在因为搬家离店比较远点,所以转让30000元,可是现在让房东来签合同,她去说,不允许转让,完全不承认说有转让费。并将我的房租调整到1000元,说是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