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了两年却工作了五年多,到最后公司还单方解除合同,公司要如何赔偿我?
我于2005年10月至2007年12月签约,2008年以来没签(有签,是公司代我签名的,2008年至2013年)却一直为公司工作到现在。到2011年01月至2011年03月被告知停职停薪,2011年03月05日公司发来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此种情况,公司是否要对我进行赔偿?如何赔付?
哪08年以前的呢?有得赔吗?
我在一个杂志社工作4个月,去的时候一直说签合同,但是一直没人再提签合同的事了,其他新来的同事去问,总是一拖再拖。 后来三个月实习期过了,到第四个月,没有给我转正不说,还让我做述职报告,结果述职报告做了,拖了不到一周,跟我说我不适合这个岗位,补偿的事情可以谈,于是发配了一个负责行政的同事跟我谈。 我
我们公司要裁员,我与公司签约合同3年,现在已经有18个月,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我是补偿一个半月工资 还是一个半月的双倍工资?我是已经签定合同的
我与公司是08年8月份签定的2年劳动合同,从事分公司物流主管这一块(但后期因为公司裁员,我又兼了一部分出纳和人事的工作),但09年1月初,分公司市场被公司放弃,于是公司在09年1月份末分公司一切善后事情即将处理完全后便欲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这之前公司还一再信誓旦旦的说给我调任总部(总部和分工司不在同一个城
公司给的答复是:按最近十二个月实发工资的平均,补发七个月工资。 请问是否可以要求额外补偿; 另外是应该按应发工资补还是实发工资补; 这个补偿的钱是否要扣税? 如果可以要求额外补偿,依据是什么,额度如何要求?谢谢!· 到底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计算呀,怎么二个人的答案不一样的? 还要问一下,我
我的详细情况如下1.06年6月进入公司,至2007年12月31日,未签合同,未上保险2.08年-09年第一次签合同,08年未给上保险,09年始上一个养老险3.10年-11年12月31日第二次签合同.10年上一个养老险和失业险,4.公司10年12月底告知想解除合同,未出具书面通知,是否违法?请专家帮我,如何索要赔偿?公司注册地在广西,我工作地在天津,多谢!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和合同期内解除合同适用法律条款一样吗?另外,关于员工怀孕的赔偿如何计算?
1. 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赔偿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的赔偿适用的法律条款一样吗?是不是都是一年赔一个月的计算方法? 2. 公司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后,在接到通知后面的30天内员工怀孕了,公司如何赔偿?是按员工怀孕的法律条款计算赔偿还是按一年赔一个月的条款计算?
公司因为二期工程需要而停业,且无法安排其它合适工作岗,现解除合同应如何赔偿,公司已于半年前就告知要停业的。
如2003年到2006年我在公司的深圳厂上班,2006到2008我在公司的另一间肇庆厂上班,但这间厂同深圳厂是独立核算的。2008到现在我又回到深圳厂上班,这期间的工龄如何算?公司单方解除合同该如呵赔偿
各位律师好!我是去年三月份新到一家公司,签定的合同是三年期的,可是今年三月份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合同。我的月工资是高出我们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所以想请问一下具体我应该拿到我少赔偿金?我查了劳动法的第47条,但不太明白那个三倍指的是我个人月收入的三倍还是社平工资的三倍??请帮忙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