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同居了4年现在女方通过法院要求解除关系女方都有什么权利 我和女方同居了4年了,孩子已经快四岁了,平常总是吵架有时候甚至动手,女方来我家的时候什么东西都没有带到我家一针一线都没带来,女方的母亲从开始就不乐意这门亲事,所以什么东西都没有陪送,在结婚四年中没有补办结婚证,现在女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要求
没有结婚证,同居三个月!女方带走所以财产但男方不准备追回,问是否以解除同居关系?如女方仍以各种无理原因对男方纠缠男方该如何处理。
律师,你好,现在有这样一种情况想请您帮助,办理婚礼一年,但是一直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女方怀孕三个月,但是两人经常吵架,男方酒后就会争吵打闹,现在感情破裂,女方想做引产,但男方很渴望女方给其生育,不同意流产(二婚),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麻烦您,急等回复!
我要解除同居关系孩子会判给哪方?因为我们的感情破裂她不顾孩子不顾家一年前就不让我碰她,孩子一直都是我妈妈给养大的,她有乙肝小三阳这样的情况下孩子会判给我吗? 她有宫颈糜烂,如果她要去医院通过关系办个什么说会影响以后的生育我该怎么办?会不会孩子就判给她了?
没有结婚证已经一起居住了七年,想解除同居关系但男方不肯离开我买的房子怎么办?
我和对方均属离婚后共同居住在一起的,已经七年了。但多年来一直感情不和,我想跟他分手,卖掉房子,当然房子是我出钱购买的。但是他不肯离开我的房子,我该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他离开吗? 如果产权证还没办下来,但是有买房的发票可以吗
我男朋友有个没有领结婚证的老婆,两个人这种关系有差不多5、6年了,有两个女儿,大女儿由男方大姐抚养了三年,小女儿一直由男方的父亲抚养,两人长期分隔两地,现两人要解除这种关系,女方找男方索要十万人民币,男方暂时没有拿不出这笔钱,为安抚女方给予男方时间,去年中旬签了一纸欠条内容大概为“男方欠女方十万元,若
2001年男女同居至2008年11、12月,住在女方家里,男方前妻三番五次骚扰,后来女方实在不愿继续,男方就打女方(有同事在外听到,男人不给开门),2008年底分手男人回老家。男人在2009年2月14日以死相逼,(男人有病女的害怕出事)逼女方写下一张欠款5万的欠条(当时女方嫂子、侄女在场)。去年男方拿着欠条起诉。一审男人败
我离过婚 后和一个女的经人介绍认识 典礼前给了50000元 后请熟人吃了一顿饭 2009年9月就住在一起 不到一个月女的查出有白血病 开始去北京看病 我也陪去了几次 现在每隔一个多月就去北京化疗 我向她提出 我有一个小孩也帮不上她什么忙 他自己看病 我在开始我的生活 俩人就分开算了 在一起对谁也不好 她不走 说没住的地方叫
我爸经别人介绍认识一个女人,后来俩人就在住在一起了俩人没有办理任何的结婚手续,那女人对我爸对我都不好我读书时连书费都不给,在家对我和我父亲都不好。俩人能否可以解除同居关系?她与我父亲一起生活期间没有购置任何的东西,这样她能不能分到钱?如果上诉到法院我们赢的几率有多大?各位好心人看到的帮帮我这个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