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是为了我的口良地而烦,因为我是在1917年结的婚,我的地一直在娘家,我们姐妹三人,父亲在2008年已经去世了,现在刚过了三年,现在我想要回我的口良地但是我2姐就是不想给我,因为这个我们要在法律见我想告2姐怎么样
您好,本来是一个很好的家的,因为女方出轨,而且出轨还太离谱,网上聊认识的,才没几天,她竟然自己跑过去跟他有一腿,本来我想为了这个家,不跟她计较,好好过日子,让这个事过去,以后不要再提,可谁曾想她总被着我跑到那男的身边做见不得人的事,还经常不回家,那时我还在不段给她机会,我等了她半年时间,给了都不知道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我女朋友同居两个多了都没有孩子,年前女友怀孕,后来得知有一段时间她在外面有外遇,而通过B超检查很可能这个孩子就是在那段时间怀上的。所以我不想要,叫她打掉。但是她不愿意流产。并且坚持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我想问的是,从法律角度来说,因为我不愿意,如果她一个人坚持把孩子生下来,如果孩子经
望江法院查封的房子十几万被转移了{望江房管局违了什么法,有什么处分吗?} 法院找了房管局,房管局现在只承担了几万赔偿金,剩下的现在就是一直拖,很无奈,想要拿到赔偿金得走什么程序?
我于星期五告知技术经理说要离职,他说我得提前一个月说明,说要先和我们项目经理谈一下,过程中也没有要求我回公司上班,之后也没有再联系我。再打电话想要加班费的时候,他说如果离职就没有加班费,可是当初我们打电话的时候他并没有提及这个事情,随后又以我当时提出辞职并没有上班当作理由。说我至少应该提前一个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