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香洲区仲裁委员会裁决单位部分赔偿我。单位不服上诉法院,香洲区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有所降低。但单位还不服继续上诉中院。区法院只给我上诉状,没其他资料。请问我该怎么做?有哪些法律程序? 谢谢! 請联系 我的邮箱:zhlyzhen@126.com 电话:13075611620
我是12月1日到朝阳区一公司上班的,担任店面经理一职。11月底面试时公司承诺两星期的试工期,两星期后,双方都认同的基础上再谈工资待遇。 在第二周的周四左右,公司总经理及市场部经理兼秘书找我谈话,对我的表现表示肯定,承诺基本工资3000元,加提成及公司其他福利,加班按劳动法规定进行核算,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我在一家民营医院工作,无故被辞退后申请仲裁,仲裁委说属于人事仲裁,不予受理,我因其他原因15日没起诉到法院,现在已过了2个多月,还能向法院起诉吗?法院受理后会不会以超过时限驳回请求? 据仲裁委的人说本地区没有设置人事仲裁这个部门,只能到法院起诉。
律师你好,向你咨询一下有关劳动争议的申诉。 是这样,我一年前到天津一家企业任副总,当时谈好税后薪资为6000元。一年后我现在离开了公司,在此期间公司未上任何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单休未付加班费,综上所述,我计划和公司进行索赔。向你请教如下: 1。我的标的额应该在多少。2.如果请您来代理(包括仲裁,一二
本人是药房营业员,由于店里有销售指标达标不到用罚款的形式来处罚员工。罚金是以现金支付罚款,开单3日内不交罚款金额加倍,否则辞退。请问此种做法是否合法? 是否可以根据劳动法31条针对此事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是否可以拿齐全。
5月21日 仲裁结果下来了 我该如何操作 我对仲裁结果还满意的 怎样预防对方拖延时间 1.我可以先起诉,然后再撤诉吗 看对方起诉没有 ,如果没有我再撤诉 可以吗(要让仲裁书生效) 如果对方起诉 一般会拖延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和劳动仲裁对比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我碰到一个问题。就是前几年我家里人和别人有个劳动纠纷,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我们胜诉,对方不服提出上诉,法院将其驳回。维持原判。法院一直说执行但是却一直没有执行。最近他们又说我们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无效的。试问我们这个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还发生法律效力吗?我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1、公司筹建期内,2008年12月上班,到2009年4月20日签订劳动合同(营业执照上听说2010年3月份成立)。 2、2009年4月20日至2010年4月19日签订1年劳动合同,期间未缴纳综合保险。 3、合同自2010年4月19日到期,询问公司:未明确答复是否续签。本人一直上班到5月6日,离开公司。 现在提出如下诉求: 1、2008年12月至2009年
当事人双方均承认是工伤,劳动鉴定部门以申请工伤认定已过期限而不予受理的情况下,是否伤残等级评定也必须要经劳动鉴定部门评定?法院有无权利委托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等级按工伤标准进行评定?如果可以,那法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