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只负责制冷设备的正常运转,不负责正常运转后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在交工后对设备保修负责,不负责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这样意思成立吗)
违约当事人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吗?如果可以,该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违约当事人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吗?违约方解除合同后,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请问:法律规定有哪些民事责任?
A把一套底商租给了B,合同中写明不能转租,不能改变经营项目 但是B又把底商转租给了C(A不知道)并且签订了合同,合同中写明由于政府原因房屋收回只退给剩余租金不承担责任,并且B拒绝给C看原始合同,并声称可以转租,因此C就没有看 由于合理的必要原因A要收回房屋并承诺退给B全年租金,C受到损失也只要求全年租金,但是B
卖房合同 违约问题 我是卖方,22日与乙方签订卖房合同,房子总价147.5万,乙方已支付我44万首付款,但27日,中介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国家政策有变化,税费高涨,属于不可控因素,所以合作无效, 我已办银行还款预约,而且因卖房也耽误了自己很多时间,而且我已看中老家房产,正打算这几天定下老家的房子,如果他违约,我就
我的一个远房亲戚在10年前出租了一块10多亩的山地给别人承包种柚子树,租期为30年,每年的租金为1200元,每年的年初给当年的租金。当时签订出租合同时,只是简单写到租期及每年的租金金额、缴交租金的时间,而对于毁约的赔偿没有明确。现在他觉得合同太过于模糊和其它原因,想终止合同,我方要赔付承包方哪些方面的费用,柚
本人有一套天津市河西区的住宅房,2010底与承租方签订了一年半(2011.01.011-2012.06.30)的房屋租赁合同,1800/月,房租采用年付方式,2011年房租承租方已结清,并支付押金2000元。押金没具体约定是房屋家具的押金还是承租方违约的押金。合同中并无违约如何赔偿的约定。也无提前多长时间通知房主可以解除合同的约定。
去年4月来现在的学校实习,之后签下合同一年,今年7月份到期,如今已经交了辞职信,说好一个月的时间离开单位,希望校方及时招人交接工作。校领导找我谈话希望做到期末,还说中途走会扣违约金,我想问,我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这还存在违约吗?合同上的违约金为1000,但2010年了我还在拿着860的基本工资,合同上却标着1100
与房屋中介公司签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有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这下面有一条是欠缴各项费用达200元的。 我想知道合同中的这条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他们要强制收房,是否有权擅自更换锁,丢弃我在房中的物品
我是2010年8月2日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经营不景气,10年12月9日向市场提交一份退租通知市场,市场经理给我的答复是不接受你的退租,合同里有一条,违约责任中“在租赁期内,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应当向甲方支付1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质保金不予退还。”我所有的手续都按照了合同规定去办的。就是
我向某公司租赁了2间店铺,已签好了合约,合约期为5年,从2011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由于公司要求店铺必须2间一起租赁,不可以单独租,所以我与其公司经理口头协议将其中有一间店铺以我的名义租赁给了他的亲属。在口头协议中,我经营百货烟酒类,他经营水果蔬菜类,而且不得与我经营同类商店。但现在他并没有和我签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