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我在河北燕郊看好了一套二手房 ,是中介介绍的,64平米,54万,因为我是外地户籍,无法贷款,中介说可以办社保贷款,保证能贷下来,还说年前就能过户,我交了1.5万。办社保的钱和走关系的钱,同时还让我和房主签了合同,交了1万元的定金,三天后社保办下来了,问了好多银行,说是社保上写的是自由职业没有本地的工作单位不给贷款,都已经过了半个月了,我和房主的合同快到期了,这时中介一直催我要我交首付,又说交了首付最多半年就可以办好到款,我觉得风险太大了,就没有交。就这样我赔了我一年省吃俭用的钱,三个月过去想起这事我的心还痛了,我不知道是因为我的疏忽大意我赔了钱?还是被中介忽悠了?
我于2010年10月26日与成都某房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但因种种原因一时未能办理到按揭贷款,但是最近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却说因为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必须要购满一年社保才能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但是我跟我老婆的社保都是在深圳购买的(现在都在成都工作),而且我老婆的社保未满一年,所以银行拒绝贷款,所以我们只能退房,但
公司未与我签合同,未给我缴纳社保问题。请专业人士帮我详细解答。谢谢!
本人于2009年10月9日进入上海一家私营企业上班。至今未与我签合同,未给我缴纳社 保。现在我想离职(暂未向老板提出),网上查了N多资料。发现公司侵犯了我的合法 权益。应向我赔偿 经济补偿+双倍工资+保险损失。请问我是否能够得到这些补偿?具 体要怎么做?需要采集哪些证据?是私下调解还是需要劳动仲裁?需要
31号准备离职,公司说保险基数正在核定,所以要我求我缴纳下个月保险,关键是公司缴纳的部分也要求我缴纳,请问公司做法是否合理?是否可以不缴纳那部分保险,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们是在重庆一家快速销费品销售公司打工.我们一直在成都工作,公司一直未给我们购买社会保险,我们个人买成都社保,2008年后,他凭我们打印的单子每年给我们部份的报销社保,没有医疗报销,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现在,公司想上市,想换个名称,所以叫我们全部重新签合同。公司在重庆为我们交纳社保,而我们还
地皮是我和合资人买的,买价60万,现在升值350 因为要做一笔生意需要贷款,所以想拿那地皮去贷300万 成功的话,那地皮的一半所有权就归合资人,亏的话就还给公家——土地局收回! 或者我可以在合资人盖的房子那拿个铺面以6000元价钱租给他? 那种方法更合适?
31号准备离职,公司说保险基数正在核定,所以要我求我缴纳下个月保险,关键是公司缴纳的部分也要求我缴纳,请问公司做法是否合理?是否可以不缴纳那部分保险,还有我之前五个月的保险(共上了五个月的保险在北京),公司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给我扣保险(月工资1500),如果通过法律解决的话,会不会之前的保险公司让我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