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到一家公司报道,试用期两个月,给人事发邮件询问劳动合同和保险缴纳问题,回复为合同在试用期满后签订,保险同为期满后而且补交试用期的保险。我在网上查了一些资料,发现如果员工保留好用工关系建立时间等相关证据,试用期内发生纠纷后员工在薪水和保险商应该可以得到相应赔偿,那么公司为什么还要无视这种法律风险?请释疑!
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有关一些问题想要请教一下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我是今年6月底到的公司报到,当天就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上规定的试用期是半年,合同签订的是5年。到现在为止我总共工作了一个多月了,感觉这行离我的理想很遥远,所以想要辞职。不过公司当时签订合同时有个规定,说是不满五年,就要按照余下的工作
我今年3月到一家企业上班,该企业答应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不过得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所以就只跟我签订了一份3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薪资比转正后少500.而没有附加的劳动合同。然后最近学习了点劳动法,发现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请问是吗?我应该怎么跟企业沟通? 而且试用期合同有些规定我觉得莫名其
您好,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一家软件外包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试用期是3个月,我被外包到另一家公司工作,但是我觉得在另一家公司的工作不适合我,我想提出辞职,现在还在试用期内,如果我辞职的话,需要付赔偿责任吗?如果在试用期辞职,到别的公司工作还需要之前那家公司的离职证明吗?如果公司在试用期有规定
事件要点: 1、我于今年5月12日入职某企业,当时签订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协议,于7月11日到期,约定了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职位是行政人事助理,试用期满后,经甲方(公司)认可,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协议没有约定劳动时间,社会保险等等。公司周六正常上班,没有安排补休。 3、7月27日,公司通知我试用不合
我在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时间为2年的。试用期应该是两个月~但我现在已经超出试用期将近一个月时间了,公司还是没有给我转正,当我此处转正申请的时候,都被领导压制不让转正,请问公司这样是否属于违法,我现在已经离职,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我从今年5月中旬进的公司,当时是办了入职手续,但至今已9月底仍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间连续2个月无休息,都在加班。至今在职,但有意向离职,有以下几个问题: 1、除了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加班费及补缴社保外,还有什么补偿的? 2、加班费、双倍工资及社保,是直接向公司要求还是向仲裁委员会直接申请仲裁?流
本人现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公司说试用期为6个 月,请问公司这种说法是否合理?(劳动合同法对3年合同没有明确界定试用期范围)此合同试用期最长到底为几个月?谢谢!
本人现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公司说试用期为6个月,请问公司这种说法是否合理?(劳动合同法对3年合同没有明确界定试用期范围)此合同试用期最长到底为几个月?6个月试用期似乎太长了吧?谢谢!
本人今年3月到公司,当初没签订协议或合同,我从6月开始就提出过申请(口头的)一直没回复,工资是由经销商代发的。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要求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