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五花山水库移民办,为能控制我村集体财产和村民合理诉求,利用政府职能撤换村书记。利用移民办职员姜义君代理,相互勾结侵吞-劫留村集体财产近三千万,村民要求查账和各部门投诉未果。请问:我们通过什么法律武器维权。
我公司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重庆市渝北储运司),与原上级主管公司(重庆市商业储运公司)为集体企业自1978年兴建成立以来一直经营使用的仓库房屋所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有权纠纷。北大法律网登有2005年的判决书,现重庆市商业储运公司又提起民事诉讼。 我公司希望能得到帮助。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村里面的干部私自将属于全村村民的财产变卖(比如池塘或仓库什么的)给个人所有。算不算违法呢?做为村民的我们能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应该到哪举报呢?
我是2007把户口从乡里集体户,迁入我老婆户口所在地村里落户,现在该村因规划要拆迁,村里集体财产目前是按人口均分配财产,由于我是外迁进来,村委不予分配集体财产。请问是否合理。
我所在的二轻局集体联社今年变卖所有财产,打算分给所有员工。分歧出现了,不知道已经退休的员工和在岗职工有没有什么比例区分?
我是2001年结婚的,2003年的时候把户口迁入男方;我们社里有门面住房出租;以前我户口没有迁入的时候他们每年都分红的;而且还是分的全份;我把户口迁入以后就没有分红了;现在被开发了要分集体财产;还要照198几年到2006年为止分;要是照这样子分;那死人和户口迁出的人要比我分到的财产多好多倍;请问一下有没有什么方法
我是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的村民,我和女儿的户口还在村上,但我们现在已经没在村上居住了,村上现在分配转让集体林所得财产按20年前的老户主分配,也就是我们后面分家的户口都得不到福利!这样的分配合理么?如果不合理,应该在哪个部门解决?请问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的话请给我复制在答案上,谢谢啦!
你好!我是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三村五组的村民,我组于2010年进行了责任山林地,林权流转!责任山属于集体财产,应该平均分配!我组由大部分村民决定按照20年前的老户头分配,这样就等于我们后来分家分户的家庭,还有户口在本村,出去安家的村民也得不到该有的福利! 按老户头分配的方式,也就是一家只有1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