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2000年村干部把本村一名单身汉桑田给我家种,当时也得到单身汉口头同意,在这以后使用过程中也由我家缴了税。但没有写到我家的土地执照上,十年过去了,单身汉要求退回土地。请问能否退回
2004年我已每亩(1000平方米)100元的价格承包了16亩土地,承包年限为10年,我一次付清承包款16000元,由于现在粮食价格上涨,承包方要求从今年起增加土地承包费,请问这一要求是否合理,法律上是否有相关的规定?
甲与同村乙口头协议承包其土地至下次分地时为最终期限,并承诺每年向乙交纳300斤粮食。甲在履行协议期间,在土地上盖房并将其出售,同时将另外一半土地转租于同村人丙,此后由甲和丙同时向乙交纳300斤粮食。自甲病故后,丙停止其交纳行为,而仅有甲的亲人丁尚交纳150斤粮食,自丁病故后,交纳行为终止。现乙向甲的儿子素要
通知 为尽快落实建川河南圩地发包工作,经过两委会研究,特作如下通知: 一 建川河南圩按原自然组地所属范围进行发包。 二 发包年限为15年,单价每年每亩200元,另并缴纳保证金200元每亩。 三 承包方式由在组议事代表、党员代表讨论而定,承包人必须先和村结清所有欠款。 四 具体落实期限为6.15日前,确保款项
我遇1989年承包的土地当时无劳力耕种无偿转让他人代种2000年村委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把我的承包地转给了代种人我想要回土地可以吗怎样要
二十年前跟亲戚家买了两亩土地交了钱,也就是流转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是因为是亲戚就暂时没有签合同),之后在上面建了温室,看护房和塑料大棚,这几年眼看着地价飙升他家就不干了并向法院起诉了而且经过了一审和二审,结果都是我们家败诉,最后判决了土地还给他家并赔付了地上附着物的损失,其地面附着物经过了评估一共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由于我家于1981年第一轮承包了村民组的3份土地,于1997年中共中央出台了稳定承包期的文件,于1998年贵州省也相继出台相关文件,在1998年第二轮承包中,县政府又出台了一个调整土地文件,收回了我们的土地承包权,现根据2002年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我们不在调整范围内,请问我能要回主几
我们村里有两个农户,当初建房的时候甲与乙互换了地块,因为当时土地还要交农业税,所以乙方将自己的2.8亩地也一起搭给甲方了,双方只是在组长的见证下签了一个简单的划分纸条,现在这2.8亩地的承包权在甲方,因土地流转,获得了每年600元每亩的补偿,现在,乙方妻子(乙方已故)觉得自己有所吃亏,想从甲方那里要1亩地,请
承包土地被征用补偿金应该谁受益,承包人生前口头将承包土地转让给张某,张某对此承包土地已履行国家义务十几年,国家农补同时受益,地亩数已写在张某农补卡名下。现在地被征用,另一王某介入,承包人死时他负责的葬礼,但不是王某养的老,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妹妹养到过世并买的棺木,可是承包人在世时,张某供应粮食,请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