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名下有一套单间,拥有该单间产权。早年委托本人叔叔出租(口头委托,并未做公证),租金用作本人奶奶(以瘫痪在床)的赡养费,由于本人因自用需要回收该单间,且租户的租期已到,但租户以一直与我叔叔联系交租为由拒绝搬出,而且本人叔叔也不同意本人回收该单间,并且以放弃赡养其母亲即我奶奶相威胁。情况大致如上,现有几个问题请教: 1.我叔叔如果放弃赡养其母亲是否触犯法律?我能否起诉他? 2.已在3月初向租户提出搬出要求,但至今仍然没有搬出,由于急用,我能否不通知租户自行更换锁头?处理租户物品?回收房屋的使用权? 3.如果我能自行更换锁头,之后被租户或者本人叔叔找人开锁,他们是否触犯法律? 4.由于该单间一直由本人叔叔打理出租事宜,所以不清楚他是否按照国家的出租屋相关法律执行交税,且租金都是由租户直接交给本人叔叔支配,本人只是在和租户签订出租合同时提供产权证明和签出租合同,本人是否需要承担违反出租屋相关法律的责任? 谢谢!
我有一套3居的房子4月份出租了,现在卖了,我答应按照合同赔付违约金(一个月租金),但租户不肯搬走,如果搬走要我赔付合同的3倍(3个月的租金),租户在租房子时承诺和同学一起租房,但是搬进来后将剩余2居出租给其他人,并相应收取租金,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谢谢回复 买房的人不愿继续租房,如果他们执意不搬我找110合适
我是下岗工人,2009五月份同朋友租了一间十几方车库卖服装,租期五年,签合同时房东不肯出具房产复印件
我是下岗工人,2009五月份同朋友租了一间十几方车库卖服装,租期五年,签合同时房东不肯出具房产复印件,因装修用钱不少,为保障自己利益,在合同上签定了补充协议可以
我前一段时间买了户二手房,此户房子是同事家的,一直是她姑姑(老人家82岁了)住的(其实她很早就过继给她姑姑了,应该是母亲才对),当时说好我买完房子以后先租给她几个月,等她找到房子安置她姑了就搬走。可是等到几个月过去了,她姑姑怎么样都不肯搬走,还说房子是她的,可是房本上明明是同事的名字啊,而且也已经过户
本人租了一间房子,因为对面楼实在太吵,已经找房东协商过,房东答应如果再有第二次这样的情况出现可以退房,结果第二次发生了,房东不肯退。我就自行搬走。后来房东催交水电费,我有押金在房东那里,请问我是否该付清水电费呢?
刚买了套二手房,约定2011年1月20日房证下发时房主交房。原房主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是2010年8月1日到2011年8月1日,但租金只交了半年。我想2月1日让租户搬走,但租户不同意。原来租金是1000元/月,现在同等房租都已上涨到1500元/元。怎样才能然租户搬走?我继续租他的话,可以要求上涨房租么?可以要求原房主赔偿我的损失
我家有套二楼的房产,于租户签订的合同是到2010年12月31号到期。在到期前3个月就开始与租户交涉,因周围房价都在涨,要求涨房租,租户不同意,要求按4年前房租续签。我不同意,租户就耍赖在出租房中不肯走,并以身患重病威胁。已经给其近一个星期时间搬走,但租户并不理会,并聚集多人手持管制刀具威胁。在纠纷中该租户假装
你好!协议离婚时考虑到男方没地方住同意男方享有10年的居住权但不能带任何人入住屋内否则立即放弃居住10年权,想请问10年后他不肯搬走怎么办?
急求助 着急用钱卖房 但租户没到期不搬走 但已住满最短一年租期 该怎么协商解决
详情见补充内容 请法律达人帮忙看下这个情况该如何处理为好,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