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执行中代理人拿借款协议去取款是否还要开借条?如果代理人又开了一个借条,且未明代理人身份而签个人姓名。是否构成两份不同借据!此时,按会计账目是否应出收条?!
协 议 甲方:个人 乙方:某某某单位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乙方再能正常生产运作的情况下,愿意付给甲方叁万元人民币,(作为欠款)表示感谢! 一式两份。 有公章 甲方(签字):个人 乙方:某某某单位 有手印 (法定代表人):S
双方拟定的婚前财产协议书是否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未做婚前财产公证
我们是今年八月份买的房子,当时首付是我们两家父母给出的一共十五万,我俩九月份登记的,在登记之前我俩拟定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书,我想问一下,此协议书能否作为法律依据
新婚姻法是否会影响离婚是协议书里协议的内容,协议里男人有一套房子,协议在子女未满18岁是男人只能出租些房屋。不能出售,如果不能按时交给子女生活教育等费用,子女有权利出租此房屋,现在新婚姻法是否会对这个有影响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我与父母签订了借款协议,借款人为我个人,有向老公提过此事,但是离婚时他说自己并不知情,我也提不出任何证据证明他知情,那么,这种向父母借款是否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呢?如果是,请问我老公是否应负一半的债务?
离婚前签署协议,协议规定3年后房屋须出售、其获得的金额夫妻两人按一定比例分配。而现在夫妻双方一方执有房产证(即房产证上的户主名写的是那一方)。这样的协议是否存在法律效力?可否于公证处公证?公证以后若是三年后夫妻一方不同卖房、或不同意分配原定金额给对方,是否可以对之依法处理,使其强制性执行协议内容?若
未婚男女协议分手,双方制的协议书有按手印和签名,请问是否有效
律师你好! 我姐姐跟姐夫未婚生了两个小孩,大女儿7岁,小女儿6岁.2008年因感情不合双方协议分手,双方也制定了协议书:说是小女儿跟男方,大女儿跟女方.因男方的能力强些.所以协议每月付300元抚养费给女方养大女儿,一直抚养到16岁.但到了2011年的1月男方写了一封信过来说不管了,也不抚养了.让女方一个人来抚养.我就是想问:
我爷爷(原告)2009年因土地问题上告法院,并且法院已下判决书,但是被告人迟迟不执行,今年底因爷爷车祸人走了,但不知那法院判决书是否还可以执行,应如何要求对方强制执行? (2010年中法院来过一次,因被告人的房产证还没下来,且家里的孩子一直不同意付款,就一直退拖)
法院收到国土局的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后,于6个月后作出裁定:准强制执行。我是本案利害关系人,至今没有执行,再找法院,说是他们的案件办完了;要执行就要国土局再写申请才能强制执行。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