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劳动风险鉴定,上班的路上出车祸是否是工伤?若是,员工与公司分别承担什么责任?经济赔偿是否有要求?如果调岗或解聘,是否有要求?尽量详细,谢谢!
2008年9月20日,我下班途中骑摩托车与一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我受伤.事后单位给我上报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以我驾照超期为理由,不予进行工伤认定(暂时中止).请问劳动部门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是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应由《道路交通安全法》
受害者有正事工作单位,用休息时间去另一个工厂打工,有两年左右的时间了,打工的单位没有签任何的合同。前几天再去打工的单位途中出的交通事故致死。算不算工伤,应该找哪个单位?现在两个单位都互相推脱,不愿意承担。
年前我和同事在一起工作的时候,同事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工伤,时候他说是为了救我而引起的工伤,当时也有监控录像的,但是现在没有了怎么办
下班途中骑摩托车遭遇机动车后,机动车逃逸,病人直接送到医院,未向交警部门报案,之后工作单位也未进行工伤申报,现个人提请申报,可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还能申报吗
事情很简单.甲方上班途中逆向行驶,双方都是电瓶车,相撞,对方当场就走人了.甲方牙齿断了两,现在甲方提出工伤认定.甲方企业应该如何进行认定?最好给出法律依据,处理意见越详细越好.注: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和保险.感谢感谢~!
家人在下雪天后的骑车上班途中,因为对方机动车有逼过来迹象,向内打自行车方向盘不慎路滑摔倒,退步3处骨折。应当时救治心切没有报警也没有记清对方车辆,请问 这种情况是不是认定为工伤?
2011年1月1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在2011年1月19日,请问应该按新条例执行还是按原条例执行。由于有责任认定的问题(2010年12月24日,我骑电瓶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我倒地受伤,但我是全责)
新条例明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负责的交通事故......伤害的"这里明确了事故的责任主次,请问当发生受伤者单方事故时,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