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一则住房合同中写明房屋居住人数为十来个人,结果实际住入人数为19人,甲方认为乙方违约,要求乙方进行赔偿,不知能否成功
我购买了一套单元房。交了15W元。房地产合同说3月份低交工。可是止到8月份才交工。我可以要求赔偿吗?能赔偿多少? 我的意思是大概能赔多少钱呢,钱太少的话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我家在2009年元月份卖了套新房,签合同时写的是5楼,因未注明是车库上去5楼还是住宅5楼,现在开发商已经将住宅5楼和车库上去5楼都已经在2009年5月卖出,请律师帮忙解答这套房子的归属是谁?我家的住房应在几楼?
第一年和房东签订合同; 第二年签订的合同改了,但是房东没有告诉住户,住户还是按照第一年的合同签的,现在发现合同不对了,应该怎么办?
这里的小区很大,外面有很多人都在这里买到了住房,希望您能认真的帮我参考一下下面的合同。另外,为了保险起见,我想跟他设定一个房屋抵押合同条款,希望您帮我设立一个。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
我签了个店铺租债合同但是合同期未到对方提出解除合同 关于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我跟对方签的是店铺租债合同,期限一年(2011-1-3至2012-1-3),店铺是做服装经营用途,当时合同上关于解除合同条例是这样说:(注明:以下我称乙方,对方称甲方)在转租期间,因甲方原因租债合同被解除的,甲方应按押金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现在甲方只愿意赔偿两倍押金 ,其他
我在一家台企上班,目前怀孕一个多月,合同还有2个月到期,目前公司考虑我的业绩不好,建议我主动离职,给我补两个月的工资,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应该离职,如果我不离职公司有没有开除我的权利,或者说有什么条件开除我?
我于2009.9月在古田五路租了一个门面房,当时只直接从房东手上接过来了,所以应该不存在转让费,可是房东收了我5000块钱,他说收了这个钱以后我不做了可以再把门面转出去,于是我交了,然后签订了合同,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合同有效期为两年,两年以内转让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两年以后收取10%,三年以后收取20%.可是开年我跟
我和男朋友异地恋,打算买一套二手房,用男朋友的住房公积金货款,但父母要求房产证的名字必须是写两个人的名字: 情况:男朋友正办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我个人不能回去,乙方上面无法签订我的名字。 请问这个影响到房产证的名字么?按照购买流程来说,具体到哪一步需要我本人一定到场,才能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
我的租房合同是和二房东签的,由于我是第一次租房不了解要见房东,但是而房东说他是房东本人,并且他在甲方上签了两个名字,一个是真正的房东,后面签的二房东名字,请问这合同是否有效
我公司现要将公司下的一个分厂与其他公司合资,我公司占51%股份,合资方占49%的股份。我们与原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合同。1、现在员工都不同意合资,通过什么方式可以拒绝合资。2、如果合资,员工到底和谁签订合同。我公司占51%股份。3、如果合资,如果拒签合同,员工算自动解除合同吗?会有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