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处理一件人事争议案件,在规定时限内不能结案,需延期处理。请问延期处理,是否要通知双方当事人延长的期限,如果要通知,需采用什么法律文书。
法院冻结个人帐户资金而10天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因儿子在未成年人是犯故意伤害致他人死亡,而当事人未成18岁其附带的民事应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但是刑事方面在2007年2月已经解决为什么民事一直到2009年4月28号才封当事人监护人的资金?而且冻结资金后法院和有关部门都没有通知当事人和其家属!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民事诉讼不是
今年法院强制执行时,已经把通知书送达到第一被执行人家,并其母亲已经签过字,可是法院还要发公告,
才能执行补充责任的第二执行人,这样有法律依据吗?有何规定
先说说本人的情况吧,去年四月份我原单位无辜同我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做任何的赔偿,经咨询律师后说可以拿到赔偿金,经过详细了解后,律师同我说可以做风险代理,因在职时原单位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及没有买社保,律师核算后可向原单位申请26000元赔付,如成功申诉全额26000元后支付律师费用8000元,(当时所说的是原单位全额
关于法院是否有权在不通知当事人的条件下冻结当事人退休工资,用于归还当事人私人债务?
关于法院是否有权在不通知当事人的条件下冻结当事人退休工资,用于归还当事人私人债务? 当事人因做生意与2个债权人私下借款,后生意亏损,其中一人上诉法院后,法院判决用当事人退休工资偿还其中一人债务,今年6月已清还完毕。法院归还当事人退休工资存折,7月当事人持工资存折到银行取款,却被告知账户被法院冻结。
我的一人朋友因欠别人的赌债,写了一张欠条给放高利代的人,欠条上的是今欠某某人多少钱,欠款人和时间。现在放高利代的人将其告上法院,法院在冻结我朋友的工资账户后也没有通知,现在请问法院在冻结个人账户后是否应该通知当事人
于2009年12月21日上午9时本人借朋友车在饭店吃饭,把车停在门口,后来出来坐别人车出去有事,中午12点左右回饭店取车,发现车没了。报案后查询车被法院执行厅人员撬锁开到法院扣下。警察说这不属于盗窃。我从朋友拿来车手续去法院取车,手续也被法院扣下。硬说这车是我的。在这之前法院给我下过传票,是因我的一起车辆买卖
当事人碰了一个横穿马路的人,变成了二级脑残,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判赔偿第三者六万块钱,因为当事人家里没钱,法院的执行人员来执行时打脑残的当事人,这样的话,当事人应到哪里去找说理的地方去。